河北一村党支部书记因滞留群众物资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被开除党籍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大巫岚镇大于杖子村党支部原书记李少林滞留群众物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经查,2011年青龙满族自治县农业局给大于杖子村示范户发放40袋化肥作为物化补助,时任村党支部书记李少林将化肥长期存放在村部不做处理,导致化肥丢失。2018年11月,经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与其他违纪问题合并处理,决定给予李少林开除党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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