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延時放學收費320元不是學校收取,這樣的費用合不合理?

釋懷7035


先不說合不合理,關鍵是第三方收取320元就是學校為了逃避“亂收費”這個責任。學校和第三方共同謀取利益,這就是事實。

目前很多學校都開展特長培訓,如籃球排球兵乓球羽毛球田徑足球等等,只要有比賽的項目,都開展特長培訓,這本身沒有什麼問題,對孩子們來說只有好處沒有壞處,孩子們也很喜歡,興趣也很濃厚,可問題出來了,要參加培訓的孩子們交錢,每人每期600—800元,這個錢學校不收,而是由第三方所謂運動俱樂部來收,就這樣,好像學校洗脫了“亂收費”的罪名,責任由第三方——運動俱樂部承擔了,其實性質並沒有改變。私立學校裡所有體育考試科目都有補課,每生每期600—800,一個體育老師很富有的。

在公立學校裡,尤其是義務教育階段學校裡,這些費用明顯是不合理的,即使要給老師費用,也應該由國家承擔,而不是家庭承擔,如果交了,學校也收了,他們就違規了。如果在私立學校,一切皆有可能!


徵騎


現在的收費行為都不是學校收取,都是專門的機構和專門的帳戶收費。統一收費,可以有效杜絕下面的學校私自亂收費的行為。

收費的多少一定與服務的內容有關的。

有些事情反正你永遠也搞不懂。合理不合理不是你我說了算,有相應的文件和政策就是合理的。

主要是看這樣的事情,是不是自願參加的,如果是強制全部參加,那肯定是不合理的,從我們這兒的文件要求來看,本來課後延時服務解決的是一部分家長接送孩子的問題,所以並不是所有的家長都有這方面的問題,參加應該是自願的原則。如果學校遵循了這樣的原則,又有相關的文件支撐,我覺得就是正常合理的。


當然課後延時服務不僅僅是把孩子關在教室裡面,等著家長來接,主要還開展了一些服務,比如輔導孩子作業,或者監督孩子們把家庭作業完成,或者閱讀書籍,觀看一些有益的視頻等等,作為初中的話,因為學習任務的繁重,又面臨中考的壓力,可能在開展此類的活動中肯定與小學階段不一樣,比較多的是老師們應該都是在輔導孩子們的作業,從這一點上來說,老師們的付出相比小學就要強度大得多,因此對於這部分孩子的費用相對比小學要高一部分(我們這兒統一規定是198元,小學)。到底具體內容是什麼,你可以到你當地的學校去了解一下,各地肯定是不一樣的(聽說我們這兒初中是150元吧)


總之,這樣的服務活動對大多數家長來說是有意義的,在自原的前提下,你覺得需要而且性價比還可以,你就參加,否則就自己安排吧。有文件支持的東西,你反對也沒有多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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