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縣失明老太有4個子女卻無固定住所 結果一家人對簿“公堂”

家住洋縣謝村鎮回龍村的張某娥與其夫(已故)共生養趙某強(長子)、趙某濱(次子)、趙某芬(長女)、趙某清(次女)四個子女,四子女均已成家。2009年張某娥丈夫去世後,張某娥便跟隨趙某濱、趙某芬生活。

此後張某娥先後患白內障、青光眼,趙某清將其接到浙江家中治療調養並支付全部醫療費用,照顧其生活,直至其眼疾康復後回到洋縣。2011年底張某娥視網神經萎縮導致雙目失明、臥床不起,由趙某濱、趙某芬輪流照顧其生活,趙某清每月寄回生活費及其他開支,趙某強則一直未盡贍養義務。

洋縣失明老太有4個子女卻無固定住所 結果一家人對簿“公堂”

因張某娥居無定所,一直輪流在趙某濱、趙某芬家中居住,趙某濱擬在洋縣謝村鎮回龍村老宅修繕老房供張某娥居住使用,趙某強予以阻擋,2019年3月,張某娥起訴至洋縣人民法院,請求依法判處趙某強承擔對張某娥的贍養義務並按月支付其生活費養老送終。

洋縣人民法院馬暢法庭收到案件後,迅速傳喚張某娥的四個子女瞭解情況,考慮到張某娥的身體狀況不便行動,擇日安排在張某娥所在村委會巡迴審理。

2019年4月24日上午,洋縣人民法院馬暢法庭在洋縣謝村鎮回龍村設庭審理該案,經過庭審、調解,雙方就張某娥的贍養問題達成一致調解意見,由趙某濱負責在老屋地基修繕房屋供張某娥居住,其他子女各自承擔相應贍養費用,並由趙某芬照顧張某娥的生活。至此,張某娥的養老居住問題得到妥善解決。

近年來,隨著人口老齡化加劇,越來越多老年人的養老問題亟待解決,國家在健全養老制度的同時,成年子女對老人的生活照料及精神慰藉也至關重要。尊老愛幼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贍養父母不僅是一項道德倫理義務,更是一項法律義務,每個成年子女不應在道德和法律方面責任缺失。(來源:洋縣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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