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三舊”改造政策彙編—趨勢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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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三舊”改造政策彙編—趨勢解析

深圳城市更新相關政策

背景:面臨土地資源難以為繼的發展瓶頸,倒逼我市走存量挖潛的內涵發展之路。

發展歷程

2004年:出臺《深圳市城中村(舊村)改造暫行規定》,啟動城中村改造。

2007年:發佈《關於加快推進我市舊工業區升級改造的工作方案》,開啟舊工業區升級改造探索

2009年:藉助廣東省出臺《關於推進“三舊”改造促進節約集約用地的若干意見》契機,深圳市在全國率先提出了“城市更新”概念,圍繞“城市更新單元”進行了多項創新

深圳“三舊”改造政策彙編—趨勢解析

政策體系

1、法規層面

《深圳市城市更新辦法》

《深圳市城市更新實施辦法實施細則》

2、政策層面

《關於加強和改進城市更新實施工作的暫行措施》

《深圳市城市更新歷史用地處置暫行規定》

3、技術標準層面

《深圳市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制定計劃申報指引》

《深圳市拆除重建類城市更新單元規劃編制技術規定》

4、專項規定

《深圳市城市更新項目保障性住房配建規定》

《深圳市城市更新項目創新型產業用房配建規定》

深圳“三舊”改造政策彙編—趨勢解析

充分調動市場:建立自下而上的常態化申報機制,隨報隨批

創建“城市更新單元”規劃制度

打破宗地為單位的管理模式,將產權分散的用地整合,優化用地佈局,保障公共利益

【市場主體委託編制】【各方深度參與】【政府審批】

深圳“三舊”改造政策彙編—趨勢解析

實施主體確認階段

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避免政府直接接入搬遷補償

  1. 原權利人可自行改造
  2. 市場主體單獨改造
  3. 二者聯合改造

用地出讓階段

城中村、舊工業區、就商業區、舊住宅區

創新地價體系,簡歷差異化地價標準

工改商住、工改工、城中村改造

進一步保障公共利益

研究出臺“飛馳”政策

公共利益用地可與更新項目進行捆綁

持續推動城市有機更新

探索“拆、整”結合的有機更新模式,以多元化方式盤活存量空間

加大立法保障力度

研究制定《深圳經濟特區城市更新條例》探索通過法律手段破解“拆遷難”困局

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建立全流程業務網上辦理平臺,促進業務審批規範化、標準化

深圳“三舊”改造政策彙編—趨勢解析

另外,【廣東省三舊改造協會】推動項目有序進展

5月將在【廣州】指導舉辦舊改項目緊急對接峰會。

峰會詳細內容請關注【深刻解讀城市更新】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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