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馬市檢察院檢察長趙忠慶辦理首例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侯馬市檢察院檢察長趙忠慶辦理首例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4月30日,侯馬市人民法院適用速裁程序公開審理了侯馬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崔某某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侯馬市法院採納侯馬市檢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議,當庭宣判被告人危險駕駛罪,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3000元。被告人明確表示認罪認罰,服從判決不上訴。整個庭審過程用時僅15分鐘,該案從受理到提起公訴再到審判僅用了18個工作日。


侯馬市檢察院檢察長趙忠慶辦理首例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該案承辦人為侯馬市檢察院檢察長趙忠慶,承辦人在審査案件過程中,綜合案件的事實、證據情況及訊問中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的表現和態度,認為符合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的條件。瞭解到犯罪嫌疑人沒有聘請律師,趙忠慶檢察長及時聯繫了侯馬市司法局派駐該院值班律師為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值班律師通過閱卷等方式詳細瞭解案情。嫌疑人認真閱讀了《侯馬市人民檢察院認罪認罰從寬制度告知書》,在聽取值班律師的意見後,同意該院提出的量刑建議和適用速裁程序。在值班律師的見證下,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同時,趙忠慶檢察長就適用認罪認罰從寬政策制度還聽取了被害人的意見,最大限度地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權益。


侯馬市檢察院檢察長趙忠慶辦理首例認罪認罰從寬案件

該案的成功辦理,是2018年10月26日刑訴法修改實施後該院檢察長帶頭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辦理刑事案件的一次有益探索,是該院積極貫徹落實寬嚴相濟刑事司法政策具體化的舉措,有效節約了司法資源,提高了辦案效率。檢察長帶頭踐行司法的親歷性,也為該院員額檢察官們在今後案件辦理過程中,對符合條件的案件積極適用認罪認罰從寬制度起到了良好的示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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