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东方02”公司债券提前摘牌的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18东方02”公司债券提前摘牌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811 证券简称:东方集团 公告编号:临2019-052

债券代码:143622 债券简称:18东方02

债券代码:155175 债券简称:19东方0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停牌日:2019年5月8日

债券摘牌日:2019年5月15日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根据《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约定,于2019年3月27日披露了《关于“18东方02”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3),2019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18东方02”票面利率不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5),并于2019年3月30日和2019年4月2日披露了《关于“18东方02”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4)和《关于“18东方02”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26)。“18东方02”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回售申报期即2019年4月3日至2019年4月10日(仅限交易日)进行回售申报,将持有的“18东方02”公司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本公司,回售价格为100元/张(不含利息)。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债券回售申报数据,“18东方02”公司债的回售有效申报数量为360,000手,回售金额为360,000,000元(不含利息),回售金额占本期债券总规模的100%。本公司于2019年5月6日对本次有效申报回售的“18东方02”债券实施回售。

鉴于本期债券全部回售,本次回售实施完成后“18东方02”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剩余托管数量为0。“18东方02”公司债券将于2019年5月15日提前摘牌。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18东方02。

3、债券代码:143622。

4、发行规模:人民币3.6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3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附第1年末和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票面利率:7.20%,发行人有权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第1个和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分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和后1年的票面利率。

8、起息日:2018年5月2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5月2日为上一个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投资者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5月2日;若投资者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本期债券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0年每年的5月2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每次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8年5月2日至2021年5月1日;若投资者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8年5月2日至2019年5月1日;如投资者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自2018年5月2日至2020年5月1日。

11、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年度付息款项自付息日起不另计利息,本金自兑付日起不另计利息。

12、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2021年5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第1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5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第2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5月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3、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1年末和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和后1年的票面利率。

14、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第1个和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

1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作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16、投资者回售登记期: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须于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公告日期起5个交易日内进行登记;若投资者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债券并接受上述调整。

17、信用级别:根据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的评级结果,发行人主体评级为AA+,展望为稳定,债项评级为AA+。

18、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二、债券停牌日及摘牌日

1、债券停牌日:2019年5月8日

2、债券摘牌日:2019年5月15日

三、本期债券的相关机构

(一)发行人: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华清

电话:0451-53666028

传真:0451-53666028

(二)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座2层

联系人:刘宏宇

联系方式:010-85156336

邮政编码:100010

(三)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层

联系人:徐瑛

联系电话:021-68870114

邮政编码:200120

特此公告。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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