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這個案件“辦得好”

宣恩,这个案件“办得好”

5月6日,湖北省檢察院發佈“長江流域生態保護公益訴訟十大典型案例”,恩施州檢察機關辦理的“宣恩縣龍洞水庫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案”入選。

宣恩,这个案件“办得好”

【基本案情】宣恩縣龍洞水庫自1993年建成後一直是宣恩縣縣城的實際飲用水源地。自2007年以來,宣恩縣珠山鎮雙龍湖村部分村民在宣恩縣龍洞庫區營運客渡船從事旅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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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根據《湖北省縣級以上集中式飲用水水源保護劃分方案》,宣恩縣龍洞庫區劃分為飲用水水源地。此後,部分村民仍然繼續在該飲用水水源地的一級保護區內營運客渡船從事旅遊活動,且上述船舶系柴油機動船,運行程中產生油汙,汙染了飲用水水源,給縣城居民飲用水帶來安全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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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和督促履職】宣恩縣檢察院在履行公益監督職責中發現,龍洞庫區一級飲用水水源地有未持有合格檢驗證書的柴油機動船從事旅遊活動,存在損害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問題。

宣恩縣檢察院調查後分別向宣恩縣環保局、縣地方海事處發出訴前檢察建議。建議縣環境保護局對在龍洞庫區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的柴油機動船從事旅遊活動的違法行為依法履行監管職責;建議縣地方海事處對在宣恩縣龍洞庫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未持有合格的檢驗證書擅自航行的船舶依法履行監管職責,促成行政機關形成執法合力,共同解決多年來龍洞庫區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存在的水汙染問題。

收到檢察建議後,兩部門積極溝通、協調配合,聯合執法,動員船主將船隻拖離上岸拆解。政府對船主按照船隻的評估價予以補償並給予獎勵。至此,飲用水水源汙染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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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導意義】宣恩縣龍洞水庫作為水源地保護區,其水質狀況及環境安全狀況,涉及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檢察機關積極發揮公益監督職能,將目光緊盯人民群眾安全飲水等民生問題,從水源保護地尋找案件突破口,多次到龍洞水庫現場調查核實情況,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最終消除該處飲用水安全隱患。

宣恩縣龍洞水庫位於宣恩縣城“貢水河”上游,近年來,宣恩縣委縣政府正圍繞“貢水河”積極開展水上體育活動、水上旅遊文化業,併成立了“仙山貢水”旅遊區。水體質量對旅遊業發展至關重要,檢察機關在辦案中將城市飲用水源地保護與貢水河保護結合起來,督促行政機關依法履職,提高水體質量,進一步助推宣恩縣“仙山貢水”旅遊區創建國家4A級旅遊景區發展。

檢察官在辦案中,主動關注案件背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與行政機關協調溝通,幫助這些船舶業主經營者(庫區居民)解決後續就業問題,他們之中有的發展生態農家樂、有的發展生態養殖、有的成為水庫生態清潔員,從以前的環境汙染者主動轉為環境保護者,實現了穩定就業,保護了生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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