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原因披露

三秦都市報—三秦網訊 (記者 李佳) 2018年11月13日,西安市國際港務區境內發生一起10人死亡、2人受傷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今年4月30日,陝西省應急管理廳公佈了西安“11·13”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調查報告,認定這是一起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麵包車撞上水泥罐車致10死2傷

2018年11月13日20時32分,張某安駕駛陝A76FA5號麵包車(核載7人,實載12人)沿紡渭路由南向北行駛至“新農村400V05 南04”號電線杆(基準點)以南18.1米處,遇坑槽向左避讓,駛入對向車道,與相對方向裴某君駕駛的陝AN7200水泥罐車正面相撞,造成麵包車上9人當場死亡,1人經搶救無效死亡,2人受傷,兩車受損。

直接原因:麵包車駕駛員操作不當

經調查認定,事故直接原因是:張某安駕駛麵包車行經事故地點坑槽障礙處前,駛入對向車道,遇對向裴某君駕駛的混凝土攪拌運輸車時處置不當,導致麵包車正面與混凝土攪拌運輸車左前部相撞。張某安駕駛麵包車行駛至坑槽障礙處,處置不當,駛入對向車道,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其違法超員行為(超員70%)加重了事故損害後果。

混凝土攪拌運輸車駕駛人裴某君非法加裝LED 前照燈,夜間行駛會車時開啟遠光燈,影響對向車輛行車安全;貨車制動不符合規定(經鑑定,該車制動系統第三軸右輪鉚釘凸出),致遇危險情況制動距離延長。另經技術鑑定,排除了駕駛人身體疾病、酒駕、毒駕以及駕駛過程中接打電話、上網等因素導致事故發生的嫌疑。

間接原因:隱患排查治理不及時

隱患排查治理不及時。事故點坑槽出現於2018年11月3日夜間,經車輛不斷碾壓逐漸擴大,道路養護部門發現道路安全隱患後,未按規定設置警示防護標誌,未在現場監視直至應急處置人員到場,履行職責不到位。事發地點道路中心車道分隔黃虛線及兩側機非分隔白實線,因磨損顯示不清,地面標線缺失。

有關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泰成公司未按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無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缺失。市政配套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道路安全隱患排查、維護制度缺失,道路隱患排查、治理、驗收、銷號等環節把關不嚴、監管不力。

地方公安交管、市政建設、交通運輸等部門安全監管不到位。西安市交警支隊灞橋大隊路面管控不嚴,對車輛超員、非法改裝等嚴重違法行為查處不力;港務區建設局對市政配套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道路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監管不到位等問題,監督檢查不力;未央區交通運輸局未嚴格加強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監督檢查,對道路貨運經營許可把關不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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