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紅被贛縣區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李德紅被贛縣區法院列為失信被執行人!

李德紅

姓名:李德紅

性別:男

地址:贛州市贛縣區沙地鎮沙地村崗背組

案情簡介:原告王平訴被告李德紅不當得利糾紛一案,經贛州市贛縣區人民法院做出(2018)贛0721民初1687號民事判決:被告李德紅向原告王平返還人民幣2634.62元。法律文書生效後,被告李德紅未主動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原告王平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李德紅送達了執行通知書、財產報告令及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執行通知書3日之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其至今未履行。

立案時間:2019年3月18日

執行案號:(2019)贛0721執779號

執行法院:贛州市贛縣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告李德紅向原告王平返還人民幣2634.62元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全部未履行

聯繫舉報電話:0797-4449416

此信息獨家授權今日頭條發佈,如需轉載,請先聯繫執行法院,自行轉載需承擔法律責任。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