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文屏镇人民政府迁坟通告
【2019】第(1)号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通知》(厅字〔2017〕4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及《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及乌蒙山片区脱贫攻坚相关国土资源政策的通知》(云办通〔2017〕4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云南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鲁甸县文屏镇人民政府受鲁甸县人民政府委托,负责组织实施文屏镇食用菌基地土地流转工作。为确保顺利完成易地扶贫搬迁食用菌基地土地流转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白泥沟后冲子(炸药仓库附近)土坟2座
二、迁坟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
三、迁坟相关事项
请涉及的坟主亲属及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鲁甸县文屏镇人民政府办理相关迁坟手续和补偿事宜,补偿标准按《鲁甸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鲁甸县卯家湾安置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征地拆迁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鲁政发〔2018〕30号)执行。联系人如下:
鲁甸县文屏镇党政办:0870-8122590
四、为保护坟主的合法权益,请坟主在规定时间内到上述地址办理迁坟事宜,逾期未办理迁坟事宜的坟墓将被视为无主坟处理。
特此通告
鲁甸县文屏镇人民政府
2019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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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鲁甸县文屏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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