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民房起火致5名大學生死亡,學生稱平時約100名學生入住,已陸續搬離租房

桂林民房起火致5名大學生死亡,學生稱平時約100名學生入住,已陸續搬離租房

封面新聞記者陳彥霏 李佳雨發自廣西桂林

一場大火後,西龍村下起連綿陰雨。被燒得漆黑的房子留下了5條年輕鮮活的生命,倖存的租客們則開始陸續冒雨撤離。

5月5日6時,廣西桂林雁山區西龍村村民自建房發生火災。據警方通報,火災已造成5人遇難,30餘人受傷。另據廣西師範大學灕江學院通報證實,5名遇難者和24名傷者,均是該學院在讀大學生。

死傷者中,為何多為大學生?他們為何選擇在外租住?慘劇又有可能被避免嗎?

連日來,封面新聞記者來到事發現場調查發現,這起火災悲劇背後,不僅高校禁止外宿令制度形同虛設,校園周邊村民自建房變身賓館的肆意生長之後,安全隱患問題卻未能得到及時有序的管理。

5月5日,應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通過官微“中國消防”對這起自建房火災予以關注時指出,村民自建房不斷增多且連片建設,造成大量區域性消防安全問題。有的在自建房內設置人員密集場所、生產加工場所、超市飯館場所等,從業人員消防安全意識薄弱,抵禦火災能力較低,必須引起高度重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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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

5位遇難者都是大學生

5日清晨6時許,一陣急閃的火光打破了雁山區西龍村的平靜,隨之而來的是滾滾黑煙和不斷蔓延的火勢。有人被燻得滿身漆黑從樓內跑出,但也有人被大火永遠留在了出租房內。

據桂林警方和廣西師範大學灕江學院的官方通報,5名遇難者和24名傷者為灕江學院學生。目前,包括房東在內的4名涉案人員已被控制,火災原因正在調查中。

此外,封面新聞記者從當地消防部門瞭解到,起火建築為6層磚混結構村民自建房,總建築面積約3000平方米,每層約500平方米,一層為門面,二層為空置房,三層至六層為出租房,毗鄰建築東、南、西面均為居民樓,北面為空地。起火部位位於1層樓梯間,過火面積28平方米,燃燒物質為電動車。

5月6日上午,封面新聞記者來到火災事發地時,發現事發民房所在的西龍村,毗鄰兩大高校,離廣西師範大學(雁山校區)約1公里,而離廣西師範大學灕江學院僅一街之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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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訪

一棟自建房就是一家旅館

走進灕江學院對面的出租房區,封面新聞記者發現,在失火房屋方圓100米範圍內,有類似出租房近10家,多以“公寓”“客棧”“賓館”命名。據當地村民證實,這些房屋多為村民自建房,一家公寓便是一棟房屋,管理和經營者均為房東。

失火房屋隔壁的出租房房東告訴記者,隔壁火災發生後,學校已要求學生搬回學校宿舍,她的出租屋裡,一早上就搬走了3個學生。“昨天還有人專門來檢查過,警察還要求我們所有房東去開會,現在還不知道能不能出租。”該房東因此停止了招租。

據記者觀察,雖然是自建房,但房屋從修建設計之初就並非自用。房屋一般設計為4-5層,第一層是倉庫,用於停放電瓶車,倉庫內還設有充電線接口。

房東稱,平常為了防盜,一樓停放電瓶車的倉庫門,一般是緊閉的,只有租客要停車時,才會拿公用鑰匙打開倉庫停車,因此平常處於無人照管狀態。

截止目前,此次火災原因仍在調查中。不過,當地人紛紛將罪魁禍首指向了電瓶車起火所致,“他們那個公寓電瓶車太多,都堆滿了,我們這就沒幾輛電動車。”

通過警方公佈的現場照片可以發現,事發出租房一樓倉庫有猛烈燃燒的痕跡,且倉庫內有十多輛被燒焦的電瓶車。

離開一樓,從2樓到4樓,每一層樓,大致都設有8間房,樓道寬不到1米,大部分房間是單間,面積十多平方米,內有有一張床和一個浴室。“失火那棟房,樓道還沒有我們這寬。”這位房東說,房屋修建於2013年,主要租客群就是附近兩所高校的大學生,月租金500到600元。這位房東還稱,因為當時主要就是做酒店生意,所以也辦了正規營業執照。

村民自建房用作旅館是否符合規定?記者查閱相關文件得知,村民自建房需要向村委會提出建房申請,還要報縣級人民政府批准。改用旅館更是須要向公安、消防、衛生、工商,稅務等部門辦理相關資質。

三合村(管轄西龍村)村委會主任告訴記者:“說實在話,桂林十幾年都沒審批了。”,但隨後又表示“其他村都沒有合法的審批手續,西龍村是有合法審批手續的。”,當記者進一步詢問如何審批手續時,該村委會主任說:“我才工作一年多,那都是前幾任的事情,我自己沒有審批過。”隨後,記者就村民自建房資質問題向雁山區委宣傳部求證,回應稱相關情況正在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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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院:已要求租房學生搬回學校

6日上午,在前往失火房屋途中,封面新聞記者注意到,有學生正在搬運行李。學生們告訴記者,他們是灕江學院學生,因為火災事件,他們被學校要求今天(6日)內搬離出租屋。其中一位大四學生小王(化名)稱,他們學校平常大概有100人左右住在西龍村自建房內,“有一些是情侶,還有就是考研和實習的。我是因為實習,覺得搬出來住比較方便。”小王還告訴記者,雖然搬回學校對他今後實習會造成一些麻煩,但一是學校要求,二是家人也覺得出租房不安全,所以還是決定搬回去。

5月6日中午,記者就近100名學生在校外租住一事向灕江學院求證。該學院宣傳部工作人員向記者介紹,根據學校住宿規定,一般情況下學生是不允許在校外租住的,即便有也需要嚴格審批,隨後該工作人員稱“但具體工作是學生事務部在負責,我們不清楚。”記者多次撥打灕江學院學生事務處電話,截止發稿,尚無人接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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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問:學生校外租房何去何從?

在灕江學院官網,封面新聞記者查詢《廣西師範大學灕江學院學生公寓及住宿管理暫行規定》顯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必須服從學校統一安排,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外出住宿。”“私自外宿的學生由其本人對其安全等問題負責,學校發現後要限期搬回,否則按相關規定處理。”

截止目前,死傷學生是否屬於“私自外宿”,灕江學院尚未作出公開回應。不過,在自建房火災發生後,周圍其他高校均開始了寢室住宿的清查工作。

記者通過查閱多所高校的住宿管理條例發現,多數學校均明文規定:一般情況下只允許住校內寢室,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宿,則需要申請。

實際上,從2004年和2007年,教育部曾兩次發文禁止大學生在校外租房。該項規定曾因爭議過大而一度解禁。現在,多數高校依舊沿用了教育部的“禁止外宿”規定。但在執行過程中卻較難落實。記者瞭解到,現在很多高校大三大四隻要保留在校床位,學校則很少管他們出去住哪裡,以及住多久。

北京知名律師周兆成認為,出於安全考慮,學校明文規定大學生禁止外出租房並無不妥。

學校有規定,學生外出租房,發生了死亡事故,學校是否要承擔責任?周兆成律師認為,這要看學校是否有過錯。如果學校雖然有明文禁止,但對外出租房大學生在管理上卻是放任不管,學校就存在管理過錯,對學生死亡就應負責。如學校對外出租房學生做到了告知義務,並且與外出租房學生簽署《安全保證書》,那麼學校責任可以免除。大學生作為成年人,應對自己行為和人身安全負責。既然選擇在外面住,就該考慮房屋的安全。

離開西龍村時,曾經住滿租客的村子,如今已變得空空蕩蕩。沒事做的房東,三三兩兩聚在一起拉著家常,隨著大學生租客的陸續離開,西龍村又成為了一個普通村莊:冷清,寧靜。只有一旁的消防車和警戒線提醒著人們,這裡曾發生過一場突如其來的慘痛災難,並奪去了5個鮮活的年輕生命。

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封面底稿】創作,在封面新聞和今日頭條獨家發佈,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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