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丘法院曝光失信被執行人——王本彥

封丘法院曝光失信被執行人——王本彥

封丘法院曝光失信被執行人——王本彥

案情介紹:原告高永勝與被告王本彥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經封丘縣法院審理後作出(2018)豫0727民初3298號民事判決書,判令被告王本彥給付原告高永勝借款100000元及利息30000元。判決生效後,被告王本彥未主動履行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原告高永勝向我院申請強制執行,我院依法向被執行人王本彥送達了相關法律文書,責令被執行人收到通知書後三日內履行生效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王本彥至今未履行。如發現被執行人線索請立即向我院舉報!

失信被執行人信息公告:王本彥

性別:男

民族:漢

住址:封丘縣潘店鎮潘店村11組

年齡:49

身份證號:4107271970XXXX6216

執行依據文書:(2018)豫0727民初3298號民事判決法

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被告王本彥償還原告高永勝借款100000元及利息30000元。

執行法院:封丘縣人民法院

立案時間:2019年1月22日

舉報電話:13223772733程法官

封丘縣人民法院執行局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