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區成立業委會很困難,已經是全國普遍現象,您認為根本原因是什麼?

家有大米初長成


如今的小區不同於曾經的“家屬院”,彼此之間既無往來,甚至互不相識、相認,所以誰能“代表”誰純屬是一種概念。也就是說小區的“業主委員會”事實上根本很難產生於“公選”,更沒有可能將後i的“代表”。再加上業主委員會自身是一個“公益組織”,無利,無權,自然難擔責。因此,就現實而言,只有政府增加社區工作人員,在此基礎上建立政府管理職能的小區管理組織,管理方對小區物業的管理力度紮實而可持續,業主對於管理方同樣具有可靠的信任度,社區出面管理才是最可靠、永久的方式,不像目前的物業管理公司,你唱罷來我登臺,湊湊合合來接管,湊湊合合撈一把,稀裡糊塗走人,業主不配合不對,配合了就得繳費,結果最終利益無法保障。社區出面管理物業,這將是中國物業管理的最終出路。


Ja不假


我們小區也是,好幾年了,一直沒成立起來,去年好容易發公示說成立了,然後就一直沒啥動靜。

再看隔壁小區,人家的業委會很有活力,小區有時缺點椅子啥的,他們業委會會安上,還打上他們業委會的logo。38節給婦女發花,端午發粽子,中秋發月餅,聖誕發蘋果,年底了除了能發點糧油米麵,一戶還能分點錢。

前陣子,他們小區業委會換屆選舉,那可熱鬧了,一群老太太圍在那兒裡討論,業委會那誰誰服務態度不好,那個誰還挺熱情。

所以我總覺得,我們小區和別人家的小區差了一群老太太。


遇見陳小先生


我們小區組織了業委會,一波三折。我略知一二。

首先,業委會其實是一個吃力不討好的組織。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做為業主、物業、街道、政府幾個方面來說,業委會都不是一個好夥伴。業主對業委會人員不信任居多,到底你們這些傢伙是為了謀私利呢?還是沒事找事?物業當然極力反對業委會的成立,那不是找個爹嗎?況且一般成立業委會就是因為想換物業。街道和政府作為管理者,維穩是第一要務,你們搞業委會換物業,一般都會鬧事,對維穩不利,有業委會牽頭,原來分散的業主們有了頭,更不好管理了。

其次,中國對業委會的管理、法規都不是很健全,現有法律對業委會的工作指導性不強,限制又多,往往使得業委會無法工作。比如換物業需要召開幾次業主大會才能取得授權,而一些幾千戶的小區怎麼能順利召開業主大會,對於幾個業委會委員來說是個艱鉅的任務。而普通業主往往是看熱鬧,不主動幫忙。業委會委員也是人,也要工作養家餬口,現在業委會基本上是無償工作,誰會有積極性?一旦公佈發工資,業主又跳起來說活沒幹好錢到先收了。為什麼業委會發工資不經過業主大會批准?召開業主大會那麼容易就好了。。

再有,業委會想做什麼具體的事,比如禁止車輛亂停亂放,總有人支持也總有人反對,民主制是少數服從多數,可是總不能每件事都召開一次業主大會進行投票吧?業委會往往對一些事從簡安排,不舉行全體投票,反對者就有理由了,說業委會獨斷專行,漠視民意,或者直接向政府投訴,這種事多了,再加上物業、街道往往有些狗腿子混在業主裡散佈謠言,抹黑業委會,事情就更不好辦了。

作為政府管理者,街道和和居委會一些工作人員往往與物業有一些經濟瓜葛,往往利用小區做一些生意,如收費飲水機、廣告、停車位等,這些小區裡的生意,往往幾家單位都有份,業委會成立後,公共收益歸業委會管理,這等於斷了人家財路,明面上不敢取締你,暗地裡給你下絆子,什麼骯髒手段都有。

業委會有時候也不爭氣,畢竟不是專業幹這個,很多事可能違規,也有些業委會人士立心不正,就是想撈好處來的。那就更不行了。

所以,中國社區不適合成立業委會。根本原因應該是法規不合理、居民素質低、熱心人不多、黑暗面制約、產權不明晰等。

唯一能破此困局的辦法是政府積極起來,從法律層面和技術層面解決業主電子投票手段,第一從法律上硬性規定購買房子必須馬上登記業主身份進入業主電子投票系統,業主電子投票系統由居委會管理,不登記者不發房產證。然後居委會利用電子投票系統儘快組織投票選舉業委會,以後召開業主大會就容易了。


丘吉耳


業委會難成了、是受到利益集團的抵制。首先物業公司通常都是開發商指定的,長期以來,物業公司的名稱就寫錯了、不應該叫物業管理公司,而應該是物業服務公司。現在叫了物業管理公司後、物業還真把自己當成管理機構了,但是該管的不管,不該管的瞎管,本職工作不做好,偏門撈錢的事做了不少、引起了與業主的矛盾。而業主又拿物業沒辦法,就好像你花錢請了個保姆,結果這個保姆確是政府派來的,根本就不聽你的,還比你老卵......你想換卻又換不了。

其次,現在的物業公司貪腐很嚴重、已經到了集體腐敗的局面。收入和支出都是暗箱操作,這本賬一旦公開,那這麼多年下來的黑底就要曝光,所以物業公司絕對不會輕易交出賬目,但業委會有權查帳、所以物業公司要麼百般阻擾業委會成立,要麼索性自己派人成立業委會。一旦進入這種狀況、業主所盼望的業委會就很難再按業主的思路走下去了。

這事很奇怪、照例來說,物業公司、業委會應該和業主一條心,大家都是一個目的、但結果卻是大相徑庭,其中緣由還是法律法規的不完善。業委會成立的條件要物業、業主、居委多方牽頭.....這純屬國產特色。我家裡請個保姆要你隔壁老王點頭?


亞布拉罕吃飯


不直接回答問題,舉個例子說明我的觀點:我們是商業小區,物管、業委會甚至社區街道是不是串通一氣我不知道,反正多數業主不滿意,大多以不交物業費抵制,但人家似乎不缺那點物業費(表面每年也催收),去年因停車場的事一直有業主向有關部門反應,問題沒徹底解決,今年又提起罷免業委會重新選舉,但原業委成員積極參選,許多新推選上去的業主卻被社區刷掉了,新出爐的候選名單幾乎還是那些人(看似有新人進名單),不知這樣的選舉有意義嗎?這其中的原因是什麼?其實無論小區有否業主委員會和物管,關鍵要看這些人代表誰的利益、為誰負責,否則矛盾還是那些矛盾,問題還是那些問題,選與不選一個樣。當然你們小區選不出業委會,也許你說的有人素質低是一個方面,也許是感覺無利可圖、費力不討好吧…何況,類似要不要業委會、物管的爭論在網絡和現實生活中一直就沒停歇過,說明各地類似的矛盾問題也一直存在,只不過情況各有不同罷了。但不管哪種情況,終歸各有各的無奈!造成這種尷尬的局面,愚以為當下法規制度(物管法、業委職能職責)形同虛設,實際操作中不落實、不規範是主要原因,最根本的還是物慾橫流的社會大環境下,人性的弱點助長了人們普遍缺乏社會責任感、公德心和做人行事的最基本底線,更不用說那少數人為了一已之私不惜沆瀣一氣了…這種狀況不改變,矛盾問題無解。當然,寄望政府和相關部門像抓反腐倡廉、掃黑除惡那樣,騰出時間、集中精力搞上一陣,或許也會有所改觀!


LH49457


根本原因是物業管理相關流程不合理:

第一.建立業主委員會要求社區牽頭,也就是說成立業主委員會必須由社區同意,而原有物業都是開發商裙帶企業,怎麼能允許自己地盤上起義,於是按著社區不讓組織,而社區就利用這小小的權利以人數不夠、不滿足條件、沒交物業費搪塞業主,最後業主只能知難而退不歡而散。

第二.就算社區同意了,各種公示倒是好說,業主大會要求80%到場,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要知道一個園區少則也有上千戶,不說這組織難度,就是開會喊話也得去體育場的節奏!更何況要表決,要投票了!

第三.經濟社會,誰都不能免俗,業主有問題嚷嚷成立業委會,讓業委會幹這幹那,前期一切問題好像成立業委會就找到了菩薩,合理不合理都覺得自己有理,一方面還要求業主委員會做到絕對公益,甚至你一動就有人質疑你說不清楚的問題,你成了活雷鋒典型,後果是吃力不討好兩邊不是人!

第四.小區辦平時是幾年都不會過問你家園區的單位,沒人能說清楚這個小區辦辦什麼東西,但是你把園區簽字拿到手籌備組成立完,他們就熱情服務了,各種暗標手段,給你推薦一大堆物業公司,必定有一個是小區辦領導讚不絕口的,那麼你還能說啥?

我用了5年的時間,在我家1850個戶的小區開展了業委會的組建以及驅趕原有開發物業聘請新物業的全部事情,其中坎坷只有自己知道!希望物業管理條例能夠早一點修訂,建立一套完整切實可行的法律法規!房子是業主的,物業是服務的!



月彤知道


首先小區物業從來就不是單純的市場服務問題,用簡單的市場手段解決小區物業問題純屬就是腦子有問題。小區物業既包含市場服務,又包含社會管理,物業公司僅僅是一個市場行為主體,根本就沒有社會管理職能,誰給了他們超越法律和超國民的權利,因此必須先取締小區物業,然後再談小區如何管理和服務問題,先把歷史問題解決。其次,在沒有搞清物業服務屬性和社會影響的前提下,所出臺的物權法物業部分和物業管理條例是非常不嚴肅的,今天的現實結果,就是是對兩部法律最好的註解。最後,正是因為兩部法律賦予物業公司超國民待遇和放縱,以及對業主權益的沒有正常的保護,對居民小區業主權利的漠視,和對業主自制組織非正常的限制,以及小區業主意志行為的多元性複雜性,使得業主代表身份的非專業也無法實現專業性,這種嚴重脫離實際的兩部法律下,實現業主自治和維護小區業主權益,產生的必然是今天異常尷尬現實。也就不難理解業委會難產的問題。


劉智育


首先是業主們對業主委員會的功能還很模糊!大多數業主都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態度,除非自己遇到困難了,解決不了,才想起來抱團取暖。



其次是政府部門基層工作的不到位,在小區成立業主委員會時,街道幹部不能真正做到政務前移,只是提供指導業主們籠統的政策法規,讓業主們自己去落實與操作,所以在小區成立業委會時會困難重重。比如,在成立業委會時需要物業提供籌備組場地,業主名冊,辦公經費等,一般物業會以各種理由拒絕,會與街道社區來回扯皮,在沒有經費,場地的情況下,業主們很難做到全面宣傳的效果,所以基本都成立不了,估計這也許是物業與街道某種成度上的共識,這樣就消耗掉業主們的積極性,小區在沒有業委會的情況下,任物業公司宰割,部分業主釆取了不交物業費來維護自己的權益,但是這樣下去,造成小區惡性循環!


閃閃紅星工作室


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應該是這三點:一、業主工作較忙沒時間沒精力。二、出力不討好。因為是公共事務,小區住戶多,大家訴求不盡相同,人心難齊,業委會往往是為小區辦了事還得受到業主的非議甚至辱罵。三、政府不支持工作,不為業委會做主。小區事物看似平常簡單,其實是牽涉各方利益錯綜複雜,其背後是業委會同開發商、物業、居委會甚至黑惡勢力在博弈。業委會一沒錢二沒權就是個群眾組織,僅靠自己的力量很難達到業主的合理合法訴求,政府又與開發商、物業等勢力剪不斷理還亂,業委會只能受“夾板氣”。


喜鵲150129568


知道為什麼外來的和尚好唸經嗎?

我覺得是下面的一些原因:比如說大家平時都住在一起都知根知底的!突然間要你服從你平時玩的好但是你心裡面並不看的起的王大媽你願意嗎?

還有就是有的人知道你的底細看你好欺負專門挑你的茬兒然後讓你的工作無法進行,然後你也礙於情面不好硬來導致很多事情無法開展,到時候自己又覺得吃虧心理不舒服!自己添堵。 我覺得是大家都知道這樣的道理所以才沒人願意做!所以現在的局面就是大家都痛恨物業的霸道,一邊又無奈的不得不接受物業的霸道!因為很多例子證明了業主自己們搞的業主委員會很多事情做的並不好!沒辦法啊只好忍物業的霸道了😂

最後我覺得最大的問題是社會公德心的問題!都想佔便宜😊最後大家誰也別想佔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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