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成立业委会很困难,已经是全国普遍现象,您认为根本原因是什么?

家有大米初长成


如今的小区不同于曾经的“家属院”,彼此之间既无往来,甚至互不相识、相认,所以谁能“代表”谁纯属是一种概念。也就是说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事实上根本很难产生于“公选”,更没有可能将后i的“代表”。再加上业主委员会自身是一个“公益组织”,无利,无权,自然难担责。因此,就现实而言,只有政府增加社区工作人员,在此基础上建立政府管理职能的小区管理组织,管理方对小区物业的管理力度扎实而可持续,业主对于管理方同样具有可靠的信任度,社区出面管理才是最可靠、永久的方式,不像目前的物业管理公司,你唱罢来我登台,凑凑合合来接管,凑凑合合捞一把,稀里糊涂走人,业主不配合不对,配合了就得缴费,结果最终利益无法保障。社区出面管理物业,这将是中国物业管理的最终出路。


Ja不假


我们小区也是,好几年了,一直没成立起来,去年好容易发公示说成立了,然后就一直没啥动静。

再看隔壁小区,人家的业委会很有活力,小区有时缺点椅子啥的,他们业委会会安上,还打上他们业委会的logo。38节给妇女发花,端午发粽子,中秋发月饼,圣诞发苹果,年底了除了能发点粮油米面,一户还能分点钱。

前阵子,他们小区业委会换届选举,那可热闹了,一群老太太围在那儿里讨论,业委会那谁谁服务态度不好,那个谁还挺热情。

所以我总觉得,我们小区和别人家的小区差了一群老太太。


遇见陈小先生


我们小区组织了业委会,一波三折。我略知一二。

首先,业委会其实是一个吃力不讨好的组织。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做为业主、物业、街道、政府几个方面来说,业委会都不是一个好伙伴。业主对业委会人员不信任居多,到底你们这些家伙是为了谋私利呢?还是没事找事?物业当然极力反对业委会的成立,那不是找个爹吗?况且一般成立业委会就是因为想换物业。街道和政府作为管理者,维稳是第一要务,你们搞业委会换物业,一般都会闹事,对维稳不利,有业委会牵头,原来分散的业主们有了头,更不好管理了。

其次,中国对业委会的管理、法规都不是很健全,现有法律对业委会的工作指导性不强,限制又多,往往使得业委会无法工作。比如换物业需要召开几次业主大会才能取得授权,而一些几千户的小区怎么能顺利召开业主大会,对于几个业委会委员来说是个艰巨的任务。而普通业主往往是看热闹,不主动帮忙。业委会委员也是人,也要工作养家糊口,现在业委会基本上是无偿工作,谁会有积极性?一旦公布发工资,业主又跳起来说活没干好钱到先收了。为什么业委会发工资不经过业主大会批准?召开业主大会那么容易就好了。。

再有,业委会想做什么具体的事,比如禁止车辆乱停乱放,总有人支持也总有人反对,民主制是少数服从多数,可是总不能每件事都召开一次业主大会进行投票吧?业委会往往对一些事从简安排,不举行全体投票,反对者就有理由了,说业委会独断专行,漠视民意,或者直接向政府投诉,这种事多了,再加上物业、街道往往有些狗腿子混在业主里散布谣言,抹黑业委会,事情就更不好办了。

作为政府管理者,街道和和居委会一些工作人员往往与物业有一些经济瓜葛,往往利用小区做一些生意,如收费饮水机、广告、停车位等,这些小区里的生意,往往几家单位都有份,业委会成立后,公共收益归业委会管理,这等于断了人家财路,明面上不敢取缔你,暗地里给你下绊子,什么肮脏手段都有。

业委会有时候也不争气,毕竟不是专业干这个,很多事可能违规,也有些业委会人士立心不正,就是想捞好处来的。那就更不行了。

所以,中国社区不适合成立业委会。根本原因应该是法规不合理、居民素质低、热心人不多、黑暗面制约、产权不明晰等。

唯一能破此困局的办法是政府积极起来,从法律层面和技术层面解决业主电子投票手段,第一从法律上硬性规定购买房子必须马上登记业主身份进入业主电子投票系统,业主电子投票系统由居委会管理,不登记者不发房产证。然后居委会利用电子投票系统尽快组织投票选举业委会,以后召开业主大会就容易了。


丘吉耳


业委会难成了、是受到利益集团的抵制。首先物业公司通常都是开发商指定的,长期以来,物业公司的名称就写错了、不应该叫物业管理公司,而应该是物业服务公司。现在叫了物业管理公司后、物业还真把自己当成管理机构了,但是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瞎管,本职工作不做好,偏门捞钱的事做了不少、引起了与业主的矛盾。而业主又拿物业没办法,就好像你花钱请了个保姆,结果这个保姆确是政府派来的,根本就不听你的,还比你老卵......你想换却又换不了。

其次,现在的物业公司贪腐很严重、已经到了集体腐败的局面。收入和支出都是暗箱操作,这本账一旦公开,那这么多年下来的黑底就要曝光,所以物业公司绝对不会轻易交出账目,但业委会有权查帐、所以物业公司要么百般阻扰业委会成立,要么索性自己派人成立业委会。一旦进入这种状况、业主所盼望的业委会就很难再按业主的思路走下去了。

这事很奇怪、照例来说,物业公司、业委会应该和业主一条心,大家都是一个目的、但结果却是大相径庭,其中缘由还是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业委会成立的条件要物业、业主、居委多方牵头.....这纯属国产特色。我家里请个保姆要你隔壁老王点头?


亚布拉罕吃饭


不直接回答问题,举个例子说明我的观点:我们是商业小区,物管、业委会甚至社区街道是不是串通一气我不知道,反正多数业主不满意,大多以不交物业费抵制,但人家似乎不缺那点物业费(表面每年也催收),去年因停车场的事一直有业主向有关部门反应,问题没彻底解决,今年又提起罢免业委会重新选举,但原业委成员积极参选,许多新推选上去的业主却被社区刷掉了,新出炉的候选名单几乎还是那些人(看似有新人进名单),不知这样的选举有意义吗?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其实无论小区有否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关键要看这些人代表谁的利益、为谁负责,否则矛盾还是那些矛盾,问题还是那些问题,选与不选一个样。当然你们小区选不出业委会,也许你说的有人素质低是一个方面,也许是感觉无利可图、费力不讨好吧…何况,类似要不要业委会、物管的争论在网络和现实生活中一直就没停歇过,说明各地类似的矛盾问题也一直存在,只不过情况各有不同罢了。但不管哪种情况,终归各有各的无奈!造成这种尴尬的局面,愚以为当下法规制度(物管法、业委职能职责)形同虚设,实际操作中不落实、不规范是主要原因,最根本的还是物欲横流的社会大环境下,人性的弱点助长了人们普遍缺乏社会责任感、公德心和做人行事的最基本底线,更不用说那少数人为了一已之私不惜沆瀣一气了…这种状况不改变,矛盾问题无解。当然,寄望政府和相关部门像抓反腐倡廉、扫黑除恶那样,腾出时间、集中精力搞上一阵,或许也会有所改观!


LH49457


根本原因是物业管理相关流程不合理:

第一.建立业主委员会要求社区牵头,也就是说成立业主委员会必须由社区同意,而原有物业都是开发商裙带企业,怎么能允许自己地盘上起义,于是按着社区不让组织,而社区就利用这小小的权利以人数不够、不满足条件、没交物业费搪塞业主,最后业主只能知难而退不欢而散。

第二.就算社区同意了,各种公示倒是好说,业主大会要求80%到场,这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要知道一个园区少则也有上千户,不说这组织难度,就是开会喊话也得去体育场的节奏!更何况要表决,要投票了!

第三.经济社会,谁都不能免俗,业主有问题嚷嚷成立业委会,让业委会干这干那,前期一切问题好像成立业委会就找到了菩萨,合理不合理都觉得自己有理,一方面还要求业主委员会做到绝对公益,甚至你一动就有人质疑你说不清楚的问题,你成了活雷锋典型,后果是吃力不讨好两边不是人!

第四.小区办平时是几年都不会过问你家园区的单位,没人能说清楚这个小区办办什么东西,但是你把园区签字拿到手筹备组成立完,他们就热情服务了,各种暗标手段,给你推荐一大堆物业公司,必定有一个是小区办领导赞不绝口的,那么你还能说啥?

我用了5年的时间,在我家1850个户的小区开展了业委会的组建以及驱赶原有开发物业聘请新物业的全部事情,其中坎坷只有自己知道!希望物业管理条例能够早一点修订,建立一套完整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房子是业主的,物业是服务的!



月彤知道


首先小区物业从来就不是单纯的市场服务问题,用简单的市场手段解决小区物业问题纯属就是脑子有问题。小区物业既包含市场服务,又包含社会管理,物业公司仅仅是一个市场行为主体,根本就没有社会管理职能,谁给了他们超越法律和超国民的权利,因此必须先取缔小区物业,然后再谈小区如何管理和服务问题,先把历史问题解决。其次,在没有搞清物业服务属性和社会影响的前提下,所出台的物权法物业部分和物业管理条例是非常不严肃的,今天的现实结果,就是是对两部法律最好的注解。最后,正是因为两部法律赋予物业公司超国民待遇和放纵,以及对业主权益的没有正常的保护,对居民小区业主权利的漠视,和对业主自制组织非正常的限制,以及小区业主意志行为的多元性复杂性,使得业主代表身份的非专业也无法实现专业性,这种严重脱离实际的两部法律下,实现业主自治和维护小区业主权益,产生的必然是今天异常尴尬现实。也就不难理解业委会难产的问题。


刘智育


首先是业主们对业主委员会的功能还很模糊!大多数业主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除非自己遇到困难了,解决不了,才想起来抱团取暖。



其次是政府部门基层工作的不到位,在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时,街道干部不能真正做到政务前移,只是提供指导业主们笼统的政策法规,让业主们自己去落实与操作,所以在小区成立业委会时会困难重重。比如,在成立业委会时需要物业提供筹备组场地,业主名册,办公经费等,一般物业会以各种理由拒绝,会与街道社区来回扯皮,在没有经费,场地的情况下,业主们很难做到全面宣传的效果,所以基本都成立不了,估计这也许是物业与街道某种成度上的共识,这样就消耗掉业主们的积极性,小区在没有业委会的情况下,任物业公司宰割,部分业主釆取了不交物业费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这样下去,造成小区恶性循环!


闪闪红星工作室


原因很多,但最重要的应该是这三点:一、业主工作较忙没时间没精力。二、出力不讨好。因为是公共事务,小区住户多,大家诉求不尽相同,人心难齐,业委会往往是为小区办了事还得受到业主的非议甚至辱骂。三、政府不支持工作,不为业委会做主。小区事物看似平常简单,其实是牵涉各方利益错综复杂,其背后是业委会同开发商、物业、居委会甚至黑恶势力在博弈。业委会一没钱二没权就是个群众组织,仅靠自己的力量很难达到业主的合理合法诉求,政府又与开发商、物业等势力剪不断理还乱,业委会只能受“夹板气”。


喜鹊150129568


知道为什么外来的和尚好念经吗?

我觉得是下面的一些原因:比如说大家平时都住在一起都知根知底的!突然间要你服从你平时玩的好但是你心里面并不看的起的王大妈你愿意吗?

还有就是有的人知道你的底细看你好欺负专门挑你的茬儿然后让你的工作无法进行,然后你也碍于情面不好硬来导致很多事情无法开展,到时候自己又觉得吃亏心理不舒服!自己添堵。 我觉得是大家都知道这样的道理所以才没人愿意做!所以现在的局面就是大家都痛恨物业的霸道,一边又无奈的不得不接受物业的霸道!因为很多例子证明了业主自己们搞的业主委员会很多事情做的并不好!没办法啊只好忍物业的霸道了😂

最后我觉得最大的问题是社会公德心的问题!都想占便宜😊最后大家谁也别想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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