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曝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驾驶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规定的学时和里程,掌握了熟练驾驶技能,考试合格并取得了驾驶证,才能开车上路。无证驾驶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是重大交通安全隐患之一。

无证者没有经过正规的培训和考试,缺乏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基本驾驶技能和安全驾驶心理,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容易惊慌失措、手忙脚乱,最终引发交通事故甚至车毁人亡。

呼和浩特大队在开展“2019年常态治理酒驾醉驾违法行为”与“2019年打击假牌套牌假证违法行为”工作期间查获一起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违法曝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拘留

2019年4月18日15时40分左右,呼和浩特大队执勤民警在呼和浩特收费站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在收费站广场突然减速靠边停车。执勤民警根据多年的查车经验,意识到这辆白色小轿车有问题,随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

【违法曝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拘留

执勤民警要求驾驶员陶某某接受检查并出示驾驶证,驾驶员陶某某拒不配合检查,经过执勤民警引导、劝解后,驾驶员陶某某表示接受检查并交代自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随即执勤民警通过警务系统查询其提供的身份证号码,证实了驾驶员陶某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

【违法曝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罚款+拘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员陶某某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被处以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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