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嚴格審核公務用車明細單,違反財經紀律,2人受黨內警告處分

長江日報融媒體4月21日訊(記者王雪 通訊員武紀宣)

21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紀委獲悉,因未嚴格審核公務用車明細單,違反財經紀律,兩名基建維修管理所工作人員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朱功銘,1999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4年1月調入江夏區教育局基建維修管理所擔任支部副書記職務至今。

張月桂,2012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12年10月擔任江夏區教育局基建維修管理所報賬員。

2015年7月,朱功銘在擔任江夏區教育局基建維修管理所副書記期間,作為分管財務和辦公室工作的領導,對公務用車明細單沒有嚴格審核,履職不到位,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21000元。張月桂在擔任江夏區基建維修管理所報賬員期間,經手虛報交通費套取財政資金21000元款項的接受、轉交環節,違反了財經紀律。

辦案人員介紹,朱功銘身為中共黨員、分管領導,對公務用車明細單沒有嚴格審核,履職不到位,給國家財產造成損失;張月桂身為中共黨員、財會人員,違反了財經紀律。朱功銘、張月桂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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