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區區6千涉嫌敲詐勒索,忻城2名男子被刑拘

為區區6千涉嫌敲詐勒索,忻城2名男子被刑拘

問要工程來做被拒後,幾名男子仍不死心,乾脆以運輸車輛路過村子時灰塵大、群眾行走不便為由,向工程承包人索要現金。4月24日,忻城縣公安局城關派出所對線索進行核查後,依法傳喚了涉嫌敲詐勒索的這幾名男子盤某良、盤某能等人。目前盤某良、盤某能已被刑事拘留。

據瞭解,忻城縣在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行動中發現,老闆韋先生曾於2017年9月承包忻城縣城關鎮尚寧村至龍頭村的四級公路建設,同年9月20日左右,其被龍頭村正榮屯的“同輝”等人以運輸車輛灰塵大、汙染環境、群眾行走不方便為由,索要人民幣6000元。

與此同時,在公安機關強有力地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和進行廣泛的社會宣傳之下,2019年4月15日,韋先生決定向忻城縣公安局檢舉揭發“同輝”等人這一敲詐勒索行為。

接報後,忻城縣公安局立即進行立案偵查。2019年4月24日,忻城縣公安局依法傳喚盤某良(外號“同輝”)、盤某能和盤某捌到城關派出所進行調查。經訊問,盤某良供述,2017年9月,其和盤某能等人得知韋先生承包忻城縣城關鎮尚寧村至龍頭村的四級公路建設後,一起去找韋先生要點小工程來做,由於需要先墊付幾十萬,韋先生擔心他們沒有這個能力完成,就婉拒了他們的要求,最後只有盤某捌得到負責運送施工材料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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盤某良、盤某能等人見沒有工可做,於是商量以別的方法問韋先生要錢,最後他們以運輸車輛經過他們村時灰塵大、造成汙染和給群眾出行帶來不便為由,索要相關費用,並決定由盤某良出面與韋先生討價還價,韋先生同意給他們6000元錢,但沒有當場給錢。

2017年11月27日,由於急要錢,盤某良向韋先生要了1000元,後又多次去向韋某索要剩下的5000元,但是均未果。有一天,盤某良、盤某能見到正在運送施工材料的盤某捌時將其攔下,要求盤某捌打電話給韋先生說不給錢就不再運送施工材料了,此後,盤某良等人又多次問韋某要錢。在多次催促下,為工程順利進行,2017年12月11日,韋先生不得不將剩下的5000元交給盤某良等人。


由於盤某良、盤某能的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涉嫌敲詐勒索罪,目前,兩人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另外,警方在調查中發現,盤某記、盤某強、盤某生3人(另案處理,因涉惡已被關押)也涉案,目前警方在進一步調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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