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区区6千涉嫌敲诈勒索,忻城2名男子被刑拘

为区区6千涉嫌敲诈勒索,忻城2名男子被刑拘

问要工程来做被拒后,几名男子仍不死心,干脆以运输车辆路过村子时灰尘大、群众行走不便为由,向工程承包人索要现金。4月24日,忻城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对线索进行核查后,依法传唤了涉嫌敲诈勒索的这几名男子盘某良、盘某能等人。目前盘某良、盘某能已被刑事拘留。

据了解,忻城县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发现,老板韦先生曾于2017年9月承包忻城县城关镇尚宁村至龙头村的四级公路建设,同年9月20日左右,其被龙头村正荣屯的“同辉”等人以运输车辆灰尘大、污染环境、群众行走不方便为由,索要人民币6000元。

与此同时,在公安机关强有力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进行广泛的社会宣传之下,2019年4月15日,韦先生决定向忻城县公安局检举揭发“同辉”等人这一敲诈勒索行为。

接报后,忻城县公安局立即进行立案侦查。2019年4月24日,忻城县公安局依法传唤盘某良(外号“同辉”)、盘某能和盘某捌到城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讯问,盘某良供述,2017年9月,其和盘某能等人得知韦先生承包忻城县城关镇尚宁村至龙头村的四级公路建设后,一起去找韦先生要点小工程来做,由于需要先垫付几十万,韦先生担心他们没有这个能力完成,就婉拒了他们的要求,最后只有盘某捌得到负责运送施工材料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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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某良、盘某能等人见没有工可做,于是商量以别的方法问韦先生要钱,最后他们以运输车辆经过他们村时灰尘大、造成污染和给群众出行带来不便为由,索要相关费用,并决定由盘某良出面与韦先生讨价还价,韦先生同意给他们6000元钱,但没有当场给钱。

2017年11月27日,由于急要钱,盘某良向韦先生要了1000元,后又多次去向韦某索要剩下的5000元,但是均未果。有一天,盘某良、盘某能见到正在运送施工材料的盘某捌时将其拦下,要求盘某捌打电话给韦先生说不给钱就不再运送施工材料了,此后,盘某良等人又多次问韦某要钱。在多次催促下,为工程顺利进行,2017年12月11日,韦先生不得不将剩下的5000元交给盘某良等人。


由于盘某良、盘某能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涉嫌敲诈勒索罪,目前,两人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另外,警方在调查中发现,盘某记、盘某强、盘某生3人(另案处理,因涉恶已被关押)也涉案,目前警方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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