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坻法院半天解决70余案件

经过半天的喧嚣与混乱,宝坻法院第六法庭终于归于平静,多则几十万元,少则十几万元,70余件案件的原告们都如数领取了案款,笑容荡漾在他们的脸上,欣慰洋溢在法官的心头。那么,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宝坻法院又是如何在半天时间内做到结案70余件呢?您请往下看!

2012年,某置业公司在宝坻区霍各庄镇津围路北侧开发的商业用房——兴隆坊,售房之初掀起了购房狂潮。无论是全款购房还是贷款购房,业主在2013年前后均已交付了全部购房款。但在建设过程中,某置业公司未能如期完成施工,时至今日距约定交房的日期已过去六年多,开发商仍无法履行交房义务。无奈,广大业主纷纷拿起法律武器,多人多次提起维权诉讼。在第一次诉讼的判决生效之后,相应案件均进入了执行程序,但某置业公司账目一贫如洗,在建房产面临烂尾,确实无力承担还款责任,致使业主一直未能实际获得赔偿。

2018年8月开始,众多业主陆续就第一次判决之后的损失和违约金再次提起诉讼,后又陆续提起了追加他人为被执行人的执行异议。不料该批案件在送达之初便遇到阻力,被告地址无法送达,承办法官先后两次赴被告法定代表人原籍寻找其下落,最终将应诉材料送达其工作单位,迫使被告委托律师直面诉讼。此类案件为系列案件,相对于某置业公司而言,业主无疑处于弱势地位,且涉案标的额较大,少则几十万元,多则上百万元,业主辛苦半生才能购得一套房产,历经数年仍未取得房屋,维权诉讼胜诉后又经过6年仍未获得赔款,急切和愤怒的心情可想而知。审判法官和执行法官虽然工作岗位不同,但此时却产生了同样的心情,那就是,排除万难,也要助力业主维权,而且要切切实实维权,不仅仅是简单作出胜诉判决。

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定期与被告律师协调、沟通,及时向业主通报协调情况,经过十多轮的磋商,终于促使双方达成初步调解意向,即:某置业公司以购房款为基数,按年9%的比例向业主支付自2013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期间的逾期交房违约金和已付房款的利息损失,并承诺于2019年年底前交房,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所有的诉讼费用、执行费用均由某置业公司负担。为确保调解协议如期履行,承办法官并未在双方达成调解意向后便组织双方签署调解协议,而是要求某置业公司将款项先行付至法院账户,确定收到后再通知业主签署调解协议。

历经近半年的送达、协调与等待,某置业公司终于在2019年4月中旬将600多万元付至宝坻法院案款管理账户,承办法官第一时间与业主核对款项,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同时联合执行法官一起到场,以方便业主办理结案手续。半天之内,宝坻法院调解、撤诉、执结了70余件案件,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双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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