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者投訴T297次列車上買到過期1個月食品,鐵路總公司:正在核實中

消費者投訴T297次列車上買到過期1個月食品,鐵路總公司:正在核實中……

日前,有消費者投訴稱在T297次北京發往-牡丹江的列車上買到過期食品。據消費者翟女士回憶,其中包括:中國·猴石山溪銘源天然礦泉水和康師傅桶裝方便麵,全部支付11元。中國·猴石山溪銘源天然礦泉水5元,康師傅桶裝方便麵6元。

消費者投訴T297次列車上買到過期1個月食品,鐵路總公司:正在核實中

圖片|消費者翟女士提供

消費者投訴T297次列車上買到過期1個月食品,鐵路總公司:正在核實中

圖片|消費者翟女士提供(生產日期2018年3月15日)

消費者投訴T297次列車上買到過期1個月食品,鐵路總公司:正在核實中

圖片|消費者翟女士提供(保質期12個月)

消費者投訴T297次列車上買到過期1個月食品,鐵路總公司:正在核實中

圖片|消費者翟女士提供(零售價5元)

消費者投訴T297次列車上買到過期1個月食品,鐵路總公司:正在核實中

圖片|消費者翟女士當日購買的車票

消費者投訴T297次列車上買到過期1個月食品,鐵路總公司:正在核實中

圖片|消費者翟女士提供的支付憑證


翟女士表示:“拿到方便麵撕包裝時發現包裝盒都是軟的,不知道被什麼東西浸溼了,所以我直接扔掉了。當時有拍照,但是這樣的事情個人覺得投訴了也沒用,所以沒有留存。礦泉水喝到一半的時候,售貨員給旁邊的一位乘客提供了一瓶和我購買的一模一樣的礦泉水,我拿起以5元價格購買的喝了一半的礦泉水準備擰蓋的時候發現了生產日期為2018年3月15日,保質期為12個月,而乘坐列車的時間為4月14日,溪銘源天然礦泉水已過保質期一個月。”

翟女士向《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表示:“當時記得很清楚,推著小車售賣食品的售貨員經過我身旁,我直接購買了康師傅桶裝方便麵和溪銘源天然礦泉水。由於當時售貨員給我的其中一桶方便麵表面似乎被水浸溼了,我當即要求進行更換,但是換了之後的康師傅方便麵桶還是癟的。”

翟女士表示:“我的訴求很簡單,不要所謂的賠償。就想知道,T297次列車為什麼向乘客提供過期食品,列車上售賣食品(推小車售賣食品)需要經過哪些程序?”

5月5日,《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聯繫了中國鐵路總局95306熱線,工作人員表示,由於此事件涉及列車上購買過期食品,如果是真實的,情況比較嚴重,我們會進一步進行核實。對於核實的結果工作人員表示會盡快回復。

隨後12306工作人員回覆表示,此事件已經在系統內進行了登記,會盡快核實並給與答覆。《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追問,列車上售賣食品都要經過哪些程序?對方表示,列車上的食品都是通過正規渠道購貨的,如果發現劣質食品可以向我們投訴舉報。而對於此事件何時可以對消費者進行回覆?對方表示,一般為3個工作日,請耐心等待並保持手機暢通。

之後《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聯繫了佳木斯溪銘源礦泉水公司,對方表示,我們就是售賣礦泉水的,市場售價1-2元每瓶,批發價8元12瓶,不包郵。列車上售賣的礦泉水都是對方批發的,對於所有的瓶裝水瓶體是否會統一標註:售價5元。對方表示,不標註。

對此,《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進行了一個換算,如果按照8元12瓶的價格換算,每瓶水的價格就是0.6元,按照列車上5元的價格售賣,每瓶就是批發價的8.3倍,那麼,是不是臨期的溪銘源礦泉水的批發價會更加便宜呢?為何T297次列車上售貨員會對乘客售賣過期食品?為何支付憑證顯示的支付對象為個人,而不是鐵路部門呢?對於此事件,《中國食品安全網》記者仍將跟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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