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不償失!偽造車輛行駛證偷逃通行費可構成詐騙罪

5月5日,廣東省路橋建設發展有限公司所屬廣東二廣高速發佈消息,崗坪主線站成功查處一輛偽造車輛行駛證偷逃路費349次的陝A牌8座黑名單車輛。根據公安機關調查取證,該車主歐陽某的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2000元。

得不偿失!伪造车辆行驶证偷逃通行费可构成诈骗罪

偽造行駛證辦理OBU降低車型 半年逃費349次

2018年上半年,湖南籍司機歐陽某購買了一輛8座麵包車,往返於湖南至廣東珠三角等地區。一段時間後,他發現高速公路的通行費支出較多,為了減少成本,通過朋友介紹找人偽造了一張假的7座小客車行駛證,隨後拿假行駛證辦理了OBU套裝,安裝於自己核定載客8座的麵包車上使用,在廣東省各高速公路收費站通過行駛ETC車道偷逃通行費。

半年時間,歐陽某在廣東省各高速公路上逃費349次。2018年12月27日,該車在崗坪主線站被工作人員查獲後移交當地公安機關處理。2019年5月5日,二廣高速從當地公安機關得知,該車主已被量刑。

得不偿失!伪造车辆行驶证偷逃通行费可构成诈骗罪

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 可依法構成詐騙罪

根據交通運輸部《收費公路車輛通行費車型分類》(交通行業標準JT/T489-2003)規定,8至19座小型載客汽車屬於二型車收費標準。經查實,該車核載人數為8人,實際屬二型客車,應當按照二型車標準繳交通行費。車主使用偽造證件辦理一型OBU套裝降低車型逃費,嚴重侵犯了高速公路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收費公路正常的經營管理秩序。

通過公安機關調查取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五十二條、第六十七條第三款、第六十四條規定,車主歐陽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虛構事實偽造車輛行駛證騙取ETC通行卡,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罰金2000元。

相關法律法規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條規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駕駛證或者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並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廣東二廣高速提醒各位車主,出行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使用偽造、變造機動車號牌、偽造證件逃繳高速通行費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請廣大車主切勿以身試法。

廣州日報全媒體文字記者李妍 通訊員陸橋軒、賀蓉、李煒崗

廣州日報全媒體圖片記者李妍 通訊員陸橋軒、賀蓉、李煒崗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