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孩子變得更好就做給他看

從4月17日晚上到現在,這個世界上最痛苦的人,應該是上海那個17歲男孩的母親。

當晚9點左右,她把車停在上海盧浦大橋上,打開車前門,走到車後門。然後她重新回到駕駛室。這時,後座的孩子突然打開車門,迅速衝向大橋護欄,翻身跳了下去。這個母親幾乎在同時追了出去。然而,太遲了,她只碰到了孩子的腳……警察趕到時,發現跌入橋下綠化帶裡的孩子已經停止了呼吸。

這個母親,在孩子跳下橋時,本能地向橋下張望了一下,隨即跪下捶地痛哭……

我不知道這個孩子跳橋前發生了什麼。有人說,因為孩子在學校跟學生髮生了衝突,母親在車裡責罵他。這個說法我無從考證,也不重要。我可以判斷的是,當時,母親和孩子都處於情緒的高強度階段,大腦不受理性控制,什麼狠話都能說,什麼狠話都敢說。整個人是崩潰的,不僅是孩子,也包括那個母親。

這個事件中最受懲罰的人,一定是那個不冷靜的母親——她會認為是自己親手殺了孩子,她一輩子都無法從這個悲痛中解脫出來。

網絡上有文章說:有些家長不殺人,但誅心;媽媽,求你別嫌棄我;有些人,根本不配做家長……

在卡夫卡的小說《判決》中,有一個幾乎與這個事件一樣的故事。年輕的格奧爾格將自己訂婚的消息告訴了一位俄國朋友,並希望他來參加自己的婚禮,這時候,他已經是一個成功的商人。他把這件事告訴了自己的父親,卻受到了父親的質疑,父親指責他揹著自己做生意,也不相信他有一個俄國的朋友。於是父子倆發生爭執,父親判決兒子去投河。格奧爾格居然快速越出家門,穿過馬路,向河邊跑去,抓住欄杆,讓自己墜入河中……

是父親判決他死亡。

大概每個人都有被家長罵的經歷,每個人都有被父母冤枉或否定的苦衷,每個人都被父母判決過死亡,每個人都有想去死給父母看的衝動,所以,事件發生後,輿論一邊倒地指向了那個母親。

一個孩子死給父母看,是對父母最大的報復。這種死,是根本不想給另一個生命贖罪的機會。這個孩子用縱身一跳,完成了報復的目的。這個母親,會一輩子活在悔恨中。

每個父母看到這個事件時,都會心頭一凜,到底該怎麼教育自己的孩子?說深了,孩子想不開;說淺了,孩子不聽。又不能放任不管。怎麼辦?

其實辦法是有的,父母只要懂得愛就夠了。愛,是站在對方的立場想問題,不是站在自己的立場執著於自我。愛你的孩子,試圖去理解他,理解他為什麼貪玩,理解他為什麼發脾氣,理解他為什麼學習不好。理解是愛的別名,理解他,首先要傾聽他,然後試圖幫助他解決問題。理解是沒有評價的,理解不分辨對錯,理解就是理解,理解就是感同身受,無論他做對了還是做錯了。

我們很多做父母的問題在於,我們以愛的名義,想要把孩子培養成自己想要的模樣。我們其實是把孩子當成自己的投資項目,孩子學業好,做事好,取得了俗世意義上的成功,我們就喜悅,否則,我們就有投資失敗的挫敗感,進而遷怒於孩子。我們何其功利!

遷怒,人就會失去理智。上海那個媽媽,無論怎麼後悔都無法追回孩子的生命。這樣的悲劇,再也不要發生了。

愛孩子,理解他,並言傳身教——讓孩子變得更好,就做給他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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