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最新勞動法:公司要有這5種扣員工工資行為...

相信現在的很多人已經非常熟悉了,那就是在畢業後將要面臨的第1件事情就是找工作。就是因為雖然很多人都知道創業能夠掙下更多的錢,但是因為創業充滿了風險性,根據相關數據統計,現在的創業失敗率高達99%,在這樣對比的情況下面,很多年輕人更願意選擇做一名打工族,但是在大家打工的過程中和公司方面簽訂合同,很多東西還是需要大家注意的,那麼今天小編要說的就是2019年最新勞動法:公司要有這5種扣員工工資行為,是違法性質的,大家一起隨著小編來看看。

2019年最新勞動法:公司要有這5種扣員工工資行為...

其實現在的很多公司都會利用自己的權力和地位對員工制定一系列的違規扣工資的制度,但這些制度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小編這裡有5種情況要描述:

1. 請假扣三倍工資

不管是什麼時候請假都只會扣當天的工資,並不會進行多扣,小編先給大家舉一個例子,如果每個月工資是3000元,那麼每天的工資就是100元,要是因為有事而請假了4天的話,那麼只需要扣除400元就行,實際領到的工資應該是2600元,並不存在多扣的情況,要是公司在請假的時候扣三倍的工資,那麼這在法律上是不合法的,可以向相關的勞動部門進行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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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孕期女職工產檢扣工資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六條規定,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假如女職工在懷孕期間請假的話,那麼用人單位必須以每天的底工資為女職工發放,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

3. 用人單位為捐贈強扣工資

不管是什麼時候這種以捐贈性質的扣工資行為一定是違法的,因為這些都是自願性質的,要是勞動者沒有要捐贈的意願,用人單位不可以強扣工資來完成這種捐贈行為。要是搶扣扣的話,用人單位要支付勞動者工作報酬,經濟補償,並且可以讓公司支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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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員工辭職,單位扣工資

在陽光離職的時候,用人單位一定要把勞動者的工資全額支付,當然這其中刨除員工自行離職,要是張總離職用人單位沒有支付工資的話,勞動者可以到相關單位進行投訴,讓公司支付一定的賠償。

5. 上班遲到單位扣工資哦

勞動者肆意遲到等行為應屬於違反勞動紀律,用人單位應當有權在規章制度或企業獎懲制度中,對此類行為進行一定的處罰,以實現雙方的權利義務平等。除非因為勞動者他的原因造成公司的損失,可直接扣除工資。不知道朋友們是怎麼看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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