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高速路拆迁的人注意了,这些地方拆迁方容易违法

修建高速公路本身属于因“社会公共利益”征收土地,本身是合法的行政行为,但在以下地方,拆迁方容易出现违法问题——

1.征地前的公示

征地之前,县级人民政府办公室应发布《XX地高速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告知国土资源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本次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的规划方案、各部门工作、拆迁安置补偿标准、人员安置、拆迁安置标准。

在调查确定之后,由国土资源部门将所需征地的用途、位置、拆迁补偿方案等对被征收方进行公示告知。

涉高速路拆迁的人注意了,这些地方拆迁方容易违法

2.确认拆迁征地方案

国土资源部门确定了拆迁征地的土地性质、权属、征地面积之后,会连同当地的农业、林业、交通等部门复查上述调查结果,其后还需要将调查结果与农村村民委员会、被拆迁人(即农户)及其他的拆迁土地地上附着物(房屋等)的所有人确认调查结果。

在这个过程中,被拆迁人应根据自己所有的产权凭证、拆迁土地的实际情况以及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规定的补偿标准确认补偿方案结果。

如有不符,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律师提醒您,应理性维权,不要因为不满就实施过激行为,否则容易被公安机关做出行政处罚。

3.拆迁征地前的听证程序

在正式报批征地之前,被拆迁人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等有权申请听证,申请听证范围包括对拆迁补偿方案中的补偿标准、拆迁安置补偿等。

4.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若拆迁人对拆迁补偿方案有异议,就不要在拆迁补偿方案上草率签字,应当咨询专业律师意见,视情况决定采用何种维权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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