桦甸市法院对陈某某等十二人“套路贷”案件召开庭前会议

为提高庭审质量及效率,保障控辩双方诉权的行使,4月28日,桦甸市法院对桦甸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陈某某等十二人涉嫌犯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召开庭前会议。


扫黑除恶 吉林亮剑 | 桦甸市法院对陈某某等十二人“套路贷”案件召开庭前会议


会议中,审判员首先就有关管辖、回避、公开审判、排除非法证据、提供新的证据、申请调取证据等问题充分听取控辩双方意见,然后引导控辩双方就不同案件事实分别进行证据展示,对双方无争议证据明确了庭审举证方式,最后确定了控辩双方争议的焦点问题及开庭时间,为庭审顺利进行做好必要的准备工作。

此次庭前会议有利于查明事实,节约司法成本,更加全面保障被告人权益,有效保证开庭审理的集中性和高效性,为下一步高效精准审理涉恶势力犯罪集团案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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