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建築業改革力度,或許是前所未有的!
資質改革:
進一步簡化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申報材料。
啟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試點。
執業:
修訂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考試、註冊執業和繼續教育制度,落實註冊人員執業責任。
探索建立遏制“掛證”問題長效機制。
制訂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
一、重點領域
1、開展鋼結構裝配式住宅建設試點。
選擇部分地區開展試點。
在試點地區保障性住房、裝配式住宅建設和農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貧搬遷中,明確一定比例的工程項目採用鋼結構裝配式建造方式。
2、深化工程招投標制度改革。
研究起草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監管的意見。
進一步擴大招標人自主權,簡化招投標程序。
加強招投標全過程監管,強化標後合同履行監督。
3、加快推行工程總承包,發展全過程工程諮詢,推進建築師負責制試點。
4、改革建築用工制度。
推動建築勞務企業轉型,發展專業企業,逐步實現建築工人公司化、專業化管理。
加大實名制管理推行力度,落實《建築工人實名制管理辦法(試行)》。
二、建築業“放管服”
1、優化市場準入機制。
進一步簡化企業資質類別和等級設置,減少申報材料。
啟動工程監理企業資質告知承諾制審批試點。
修訂《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研究調整工程投資額和建築面積限額標準,進一步放寬施工許可辦理要求。
2、完善註冊執業制度。
修訂勘察設計註冊工程師、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進一步改進和完善考試、註冊執業和繼續教育制度,落實註冊人員執業責任。
制訂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健全監理工程師制度。
3、健全建築市場信用和擔保體系。
實施建築市場黑名單制度。
加快推進實施工程擔保制度,出臺《關於加快推進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實行工程擔保制度的指導意見》。
加快推進實施銀行保函替代方式,繼續清理規範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
4、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
探索建立遏制“掛證”問題長效機制。
嚴厲查處轉包違法分包等建築市場違法違規行為,保持高壓態勢。
加大對質量安全事故責任企業和人員的處罰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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