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法院“破網打傘”不手軟

近日,湖州中院依法對以金偉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上訴一案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裁定,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尋釁滋事罪、故意傷害罪等九罪判處金偉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並處罰金人民幣六十一萬元;對其餘六名被告人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至十二年不等刑罰,並處以相應罰金。

這是我市在掃黑除惡鬥爭中取得的重要成果。去年以來,全市法院系統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和省委的部署要求,切實增強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責任感、緊迫感和歷史使命感,推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深入開展。

全市法院聚焦涉黑涉惡問題突出的重點地區、行業和領域,把鋒芒對準群眾反映最強烈、最深惡痛絕的各類黑惡勢力,依法嚴懲。被告人米某權夥同15人,以暴力手段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被南潯法院一審以尋釁滋事罪、聚眾鬥毆罪兩罪並罰,判處有期徒刑十年,並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一批“村霸”“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被依法判決,彰顯了正義。

為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全市兩級法院出臺涉黑涉惡案件違法違紀線索摸排處置實施辦法,實行“保護傘”“關係網”線索登記責任制度、個案線索“零報告”制度,進一步規範線索排摸、移交、反饋流程。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在借貸類案件摸排“套路貸”、虛假訴訟等多條線索,並及時移交市掃黑辦及相關部門。“歡迎廣大群眾舉報涉黑涉惡違法犯罪問題線索,對相關舉報,我們將嚴格保密,並依法保障舉報人的合法權利。”市中院刑一庭庭長陳克娥說。

立足司法審判核心職能,全市法院狠抓涉黑涉惡及“保護傘”案件審判工作,堅決貫徹依法嚴懲方針,始終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全市法院從嚴把握緩刑、減刑、假釋適用條件,並依法運用多種手段,堅決剷除黑惡勢力經濟基礎,有效摧毀再犯能力。

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不斷深入,全市法院不斷加強成員單位之間的溝通協調,與市公安局、檢察院、司法局召開刑事司法工作聯席會議,共同研究掃黑除惡工作中的法律適用問題,統一證據標準,加大聯合打擊力度。同時,對重大涉黑涉惡案件以及案件審理過程中遇到的重大事項、重大問題,及時向掃黑除惡領導小組請示報告。

截至目前,全市兩級法院一審共審結涉黑涉惡案件20件,判處被告人130人。下一階段,還將與有關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保持對黑惡犯罪的高壓嚴打態勢。以中央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督導檢查工作為契機,認真對照問題,狠抓整改落實,不斷把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推向深入,為湖州人民創造安全穩定的環境。(湖州日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