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70年代期間的農村沒有小賣部沒有代銷店,那平常農村人的生活用品和日用品是怎麼購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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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個世紀70年代,每個大隊(相當於現在的村屯)都有供銷合作社,簡稱供銷社,再進一步簡稱合社。合社出售油鹽醬醋糖、糕點、布匹等等日雜用品。如果在合社買不到想要買的東西,就會到公社(相當於現在的鄉鎮)的供銷社去買,因為公社的供銷社物品更豐富一些。如果公社的供銷社也沒有想買的東西,就只好到縣城去買了,縣城的百貨商店的物品就更全了。即使到了70年代後期,大隊的合社也還沒有粘自行車裡帶的膠水,公社的供銷社也還沒有紙炮子。


王亥服牛


說這句話的人真是不瞭解當時的情況。改革開放之前,省、市一級均有供銷合作社,(包括現在仍有這一建制存在的)下邊是人民公社、生產大隊、生產隊,也就是現在的鄉鎮、村、自然村。七十年代初我們知青下鄉時,公社所在地均有醫院、學校、供銷合作社、食堂等。而且供銷合作社還分為菸酒副食、農具工具生產資料、布匹日用消費品等,比現如今的超市分的更祥細。下邊的每個村子(當時叫作生產隊)都有一、兩個代銷點的,而且賣的東西相當的全,這個全是指當時的消費需求和水平而言。比如,象毛線之類的東西,鄭州市內要憑工業分購買,公社的供銷社有錢就行。(我的毛衣就是那時候買的毛線,現在仍在衣櫃裡)代銷點裡的肥皂、洗衣粉、白糖等,在鄭州市都是憑票供應的,在那裡隨便買,所以每個月的公休日都會買一些拿回家的……


我只是我不代表你


說起70年代的農村人,日常生活用品購買確實和現代不一樣。作為經歷過70年代的農村生活,桂農通在這方面還是有點發言權的。

第一,其實當時有鄉村供銷社,生產隊有代銷店,並非題主所說的沒有。記得那個年代,鄉鎮裡最吃香的無非有三種部門的人:

第一種是供銷社,因為日常所有的用品都有,不過有不少是緊俏商品,沒有熟人可買不到。比如我爸坐了二十年才捨得丟的鳳凰牌自行車,地道的上海貨,即便自己有錢,也要求爹求娘找人拿到批條才買到的。

第二是食品站,可以吃到最新鮮的豬肉,特別是美味的豬腸、豬肝、豬肚等下水,也必須要食品公司裡的熟人才能拿到。

第三是糧所,掌管著公糧和議價糧的收購,又掌握著麵條等糧產品的銷售,到哪都受人尊敬得很。

供銷社要鄉鎮上才有,我們村裡只有供銷社的派出機構,叫代銷店。代銷店也不是每個村都有,只有人口比較多,交通比較便利的村,才會設立。

我記得代銷店,日常的各種吃穿東西都有賣,化肥農藥以及各種農機具也全都有賣。一些沒有的商品,必須要提前報代銷店,到鄉鎮的總店去採購回來才有。

第二,當時沒有小賣部是因為個人不能開,說是資本主義尾巴。70年代那些年,村裡還大多是集體一起幹農活,大家都靠積累工分來分糧分錢。

勞動力少的人家,一年到頭積累的工分分配到的糧食也不夠一家人吃,只能年年提前預支集體的糧食,叫超支。

那個時候,也沒有哪個人敢開小賣部。一來沒有本錢,二來生產隊幹部不允許,說那就是“資本主義尾巴”,是要挨批斗的。村裡人的要買東西,也只能到正規身份的代銷店去了。

第三,那時的農民沒有什麼錢,也不需要那麼多的生活日常用品。當時的農民參加生產隊的集體工作,不敢種經濟作物,不敢搞副業生產,只能老老實實的種田種糧。

到了年底,按照工分積累數分糧分錢。其實分到的錢也不多,頂多勉強夠平時家用的油鹽了。餘下的不多,還要用於小孩的讀書呢。

那個時候的農村人,日常也沒有什麼東西可買的,日常在村裡的代銷店就可以解決了。

如果要添置新衣服或是新鞋子之類的,一般就到幾公里外的鄉鎮大集去。但上街的次數不會太多,因為錢少,每個農村人都學會了節儉。

一般人一年也捨不得是買一件新衣服或是一雙新鞋,衣服都是補了又補,能穿就繼續穿。往往是父親穿了再給兒子穿,大哥穿了再給弟弟穿。不經歷過那個年代的人,確實無法體會到當時農村人的窮與苦。

憶苦思甜,現在的年輕人是身在福中應知福了。不過,現在時代不同了,也不應該老拿以前的事來說了。如果你還想了解更多農村事,歡迎關注“桂農通”,謝謝您的點贊與鼓勵!


桂農通


70年代初一個生產大隊就有一個代銷店,每年春節回家過年,都會去代銷店買一些土雞蛋帶回城市裡,那時一個雞蛋6分錢。

在這以前都是一個區,相當於現在的鎮都有供銷合作社,每一個公社都有商店,包括布匹在內的全部日用商品,如果這個公社比較分散,還設供銷分店,那時候供應物資還是比較充足的。特別是紅山洗衣皂在城市憑票供應,一塊兩毛五分錢,春節時整箱帶到城市分給朋友。還有紅糖一次買好幾斤,當然這要寫個條子才能買到。

那個時候雖然大家都很窮,但是買一般生活用品比較方便,我住的地方離鎮不遠,一般利用早上去鎮上買商品,只耽誤一個早工,扣兩分,在我們隊兩分值兩毛錢,不是特別急,會利用下雨天早上去鎮上購買商品,這樣不耽誤工分。

幾十年過去,回想起那個年代,我們老了。


王老歪49681976


參與回答,談點經歷。新中國成立後,農村就有基層供銷社,前店後倉,前面商店賣吃穿生活用品和日用雜貨,後面的倉庫收購農民岀售的土特產。我們老家的人叫它基層社。我小時候,常跟著姥姥到基層社賣雞蛋,賣完雞蛋買油鹽醬醋糖布等。供銷社是從中央到省市、地市、縣市、公社(鄉)、大隊(村委會)六級,少數人口多的小隊(自然村)也有。那個時候沒假貨,別擔心受騙。就說雞蛋吧,賣給供銷社5分錢一個。5分錢可買三到五顆糖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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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雲南老家,六十年代的農村就已經有“代銷店”了,但規模很小,所售商品非常有限,也就是針頭線腦和油鹽醬醋,毛巾、火柴、廉價香菸和沒有、肥皂。店裡的商品價值總和就兩三百塊錢。到了七十年代中後期,供銷社在我們大隊的公路邊建了一座大的代銷店,主要經營化肥、農藥等農業生產資料及鍋碗瓢盆、布匹、學習用品等生活必須品。那時的代銷店還兼收農村的中草藥、茶葉、土雞蛋等土特產,然後再外賣。

到七十年代末期,國家突然下來一個扶貧政策,凡農村困難戶都可以到供銷社賒布匹或成衣,在雲南稱為“賒銷”,很多人都到供銷社籤個名,就能領到一套棉衣或幾米布匹。改革開放後,供銷社搞承包,原來的供銷社員工成了商店的個體戶,後來,供銷社撤銷,曾經“賒銷”的布匹和衣服也沒人過問了。現在回老家,供銷社沒有了,取而代之的是大大小小的商店和超市。


若愚趣談


社員同志們注意了,咱們供銷社來盤鄉了,帶來了毛巾祙子,煤油鹹鹽,紅糖白糖,鹼面起子,請大家帶好購貨本,糧票,布票前來購買!公社供銷社的售貨員拿著鐵筒喇叭在村街上喊著,i貨灘子罷在村中央的大街上!大人孩子相過節一樣圍上去,物價很底,單不是憑票就是憑證,供銷社巡迴到各大隊盤鄉送貨。這是當時農村人銷費的一個通道!去公社供銷社得向隊長告假的!

每村都有小學,孩子們學習用品有闖書館的小商販不定期的到學校來賣貨。

那時農民手裡也沒什麼錢,生活水平極底,一個村養不起一個代銷點的!後來在中心大村設了供銷分社。


和平174978866


很多沒經歷過那個年代的人是難以想象那個物質饋乏的時代,人們在日常生活中需要些什麼商品,又是怎樣在生活中採購日用商品的。

其實那時候錢少,勞動價值低,農民在社裡參加勞動一年到頭一總結還要給社裡補錢的還不少。也就說你一家人勞動了一年到年底沒收入還得給社裡錢。現在的你可能很驚訝,說我一月隨便到哪幫人做點工也會掙個千兒八百,哪還有倒貼的?是的,那時候就是實情,給隊裡幹一年活,你除了得到糧食外,其它沒有收穫,末了還要給隊裡貼錢。

人們掙錢很少,當時一個工人也就十多二十元。我爺爺八十年代退休時才有五十多元工資。當然用錢也就少,生病不是忍不住了都不看醫生,平時就買點鹽、煤油、火柴,很多時候家裡沒火柴、煤油了得到別人家去借,有時間做飯時扯把稻草到正做飯人家裡點火後拿回家做引火,鄰里稱為“包火”,鹽沒了能忍則忍,來客人沒有了就去哪家借點。很多家裡做飯有了油卻沒鹽,就說了一句俏皮話:有油無鹽黑起往年。

衣服是要穿的,一般情況是要過年了會有一套新衣,夏天來了有一套新衣,都是買布然後找裁縫製成衣服。鞋子不一定會買,多數做千層底布鞋。雨天都不買雨鞋,光著腳行走在泥濘的道路上。

七十年代還是公社,下面分大隊,生產隊,每個大隊有一個供銷社的代銷點,由供銷社安排人員,貨物。這個代銷點基本設在大隊的中間地點,方便周圍的村民買東西。鹽、煤油、火柴,醬油醋菸酒茶,鍋碗勺盆,布匹等日常用品都可以購買。

要想有更多的選擇性,品種更齊全就得上更高一級的供銷社,或者到縣上的百貨公司。供銷社下面也有很多分支:專門百貨的,農機五金的等等。糧食由糧站統管。

也有趕集的日子,最早都是統一的,不象現在周圍很多集趕,今天李莊明天張莊後天王莊.....那時候工人上班、學生上學,農民趕集都以周為單位,一週一天,學生讀書上六天,休息一天,趕集是週日為趕集日。

不過,農民是沒有假日的,要趕集得請假,沒有工分。農民也很少趕集,不做買賣,糧食不一定夠吃,也沒什麼去賣。最需購買的就是想辦法買個豬仔或小雞仔,養大了可以賣點錢。



閬人侃農事


這個問題,我就以我那個地方來說說!

我那是個比較偏僻的山村,很多村莊都是離集市比較遠的,一般的都有四五公里,而且每個村裡的人都是住的比較分散的,這幾戶那幾戶的,比較少集中在一塊,這個有區別於其它地方,所以村裡面也比較少有代銷店啊,小商店啊之類的,就算有也是很少的生活日用品!

由於日常生活用品不齊全,除了非常急用的到代銷店去買之外,基本上都是到鎮上的集市去買的,每個鎮上都有固定的趕集日,也就是圩日!每到圩日農村的人不管買不買東西,一般都喜歡到圩上去轉轉!包括現在也都還是一樣!

我是農夫光頭強,你那是怎樣的呢?歡迎評論區說說





農夫光頭強


那是信口開河,你們也信?

現在旅遊時到各地農莊去看看,搜尋一下當年村莊小賣部的遺蹟,保證讓你們頗有收穫!每個莊都有自已的百貨小賣部以及供銷社的代購點!

當時農村的經濟核算是三級所有,隊為基礎,就是以生產隊為基礎!有條件的生產隊豈會不辦小賣部?連上百人以上的知青年點都有小賣部!

人民公社就現在的鄉鎮,生產大隊就是現在的村,生產隊就是現在的莊!

筆者曾在河南焦作市寅馬莊煤礦附近農村生產大隊待過近一年,那是一個北方的村子,有人口近千戶,村裡有生產隊五個,因村子很大人口多,四條街上有不下十餘個小賣部,當然都是生產隊辦的!收入歸生產隊所有。

若在山區那就不行了,人口少人們住的分常分散,生產隊能有一個小賣部那己是不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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