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赖不还款,过一段时间后会自动从黑名单中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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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因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或是违反限制消费令的等,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予以公示,并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以达到被执行人的失信惩戒。

实践中,只要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债务,法院基本都会主动依职权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毕竟这是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中,为数不多且有效的执行措施。

但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也并非没有期限,法律也明确规定公示期限。

根据《最高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至第六项规定情形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这是法院在2017年作出的新规定,以前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没有期限限制,新规增加了期限规定。所以一般来说,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未两年。

为什么设置失信期限?

法院是考虑到,如果不规定纳入失信期限,不利于激励失信被执行人纠正失信行为,使公布失信名单制度“以惩促信”的作用难以有效发挥。


叶律师


律师大刘说法:绝对不可能自动解除。

黑名单的专业术语叫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该信息是全国公示。

作为老赖,想解除黑名单只有两种情况:

一、履行判决所有的义务。

既然已进入执行阶段,老赖应当履行判决确定的标的额,以及执行费用,当上述款项履行完毕后,老赖才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二、老赖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

在执行阶段,如果老赖与你达成了执行和解。此时,很多老赖会与申请人协商,希望申请执行人,可以暂时将老赖拉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因为结案率的原因,也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一般情况下,申请执行人会给老赖一定的退让,将老赖暂时拉出黑名单。

但这并不代表老赖再也无法登上该名单,如果老赖未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可再次要求法院执行,同时将老赖纳入被执行人名单。

所以,老赖上黑名单,一切都取决于执行的效果如何,以及申请执行人的态度。

三、即使未达成执行和解,如果申请执行人愿意也可解除。

我遇见过一个案子,执行标的大约200万,老赖作为担保人,搬了80万,说了无数的好话,让申请执行人把他拉出黑名单。

这一切都取决于申请执行人的意思表示。


刘律师Lawyer


肯定的告诉你,不会!

法院把一个人判定为失信人也就是老赖,目的是为了敦促失信人还清欠款,不然会受到限高、不能从银行贷款等多方面的限制,严重的法院会对失信人采取强制措施!所以在失信人也就是老赖还清债务以前法院基本不会把老赖从黑名单中除名,也就不会出现老赖不还款自动从黑名单中解除的可能。

其实这个很好理解,换个角度看,如果老赖不还款,过一段时间就能从黑名单除名,那黑名单对老赖的震慑力就会大打折扣,从而降低老赖欠钱不还的成本,很多老赖或许会利用这样的空子在解除黑名单以后又去想方设法借钱然后不还,给借款人甚至是银行带来资产损失,因此法院不会让失信人不还款就能轻易逃避惩罚!


债小帮


首先需要说一点不是所有的被执行人都能被称为“老赖”,“老赖”是指那些有能力履行判决义务的被执行人。然后要说的是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是不可能自动解除的。


想要被移出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有以下三种情况:

1、被执行人履行判决。

为什么被执行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主要就是因为被执行人有履行判决的能力却拒不履行,所以才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所以老赖如果履行了法院的生效判决当中需要履行的义务,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经查被执行人确实没有履行判决的能力。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这样也是可以向法院申请要求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并且履行该履行的义务。

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后,被执行人履行了自己应该履行的义务之后,可以申请要求撤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东友律师事务所


黑名单仅仅是老百姓的一种习惯叫法,正式的法律名称是失信被执行人。对于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转移隐匿财产以及抗拒妨碍执行等情形的被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可以书面申请人民法院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决定将上述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的规定,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间是无期。对于转移隐匿财产以及抗拒妨碍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为二年。被执行人以暴力、威胁方法妨碍、抗拒执行情节严重或具有多项失信行为的,可以延长一至三年。

综上,如果被执行人是因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而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由于期限是无期因此不可能自动解除。而对于因为其他情形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期限在二年至五年之间,期限届满后会自动解除。但是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以上,希望能够对你有所帮助,也欢迎大家和我讨论。


榨汁小二郎


这要看情况,借条20年,如果从债权人主张权利,债务人第一次还部分款时算起三年(以前是两年),时效中断的,超过时效的,可以不理。如果债权人在诉讼时效内起诉你,并且胜诉,债权人可申请执行,法院会查封冻结债务人名下财产,包括动产不动产,冻结名下银行卡,这年头,银行卡被冻结是有点烦心的,不管是上班的,做生意的,都离不开银行卡,除非无职无业,靠家人挣钱,并直接给你现金用。不是吗?工资打卡上,做生意要么转账,要么扫码,而如果支付宝,微信钱包被冻结,就更不方便了,还有部分保险也可能被执行,如果该债务家人子女受益的,继承的,那家人、子女的财产也会被执行,比如一个刚刚参加工作的小屁孩,名下却有房产,大额存款,这是说不清的,肯定是他爹借钱买在子女名下的。有的地方还限驾,限制上高速……总之,欠钱,就想办法还钱上岸吧,无债一身轻。注意,经法院判决生效的文书明确的债务偿还责任,是永久的,法院会穷尽追查债务人财产。


嘎嘎笑777


如果没有偿还完毕,你们双方没有和解,执行没有完毕是不会自动移出黑名单的。


孙丽丽律师


请别吝啬你的怜悯之心,同情我这名老赖!

现实的社会中,老赖人人喊打,而我不幸也成了一名老赖。尽管现在社会上有许多有识之士担忧新生儿的数量不断下降,呼吁“为国育娃”,而我却因生育了三个小孩,成了一名超生者,三个孩子的老父亲,也成了一名可怜的老赖。

我分别于2002年、2014年、2017年生育了三名小孩。2017年9月洞口县高沙镇卫计站向我们征收二孩和三孩的社会抚养费,我夫妇于2017年10月11日缴纳了3万元、12日缴纳了5万元共计8万元的社会抚养费,但洞口县卫计局没有发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我们也不知道有这样一个东西。

2017年12月22日,武冈市卫计局又向我征收二孩社会抚养费51256元,三孩社会抚养费94256元。我不服,于2018年6月1日在武冈人民法院提起重复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诉讼。法庭上,武冈市卫计局拿出一个2018年7月2日发的邵阳市2018[49]号函作为征收依据,依照函上写的高沙镇人民政府对我夫妇的社会抚养费征收行为无效,而判我败诉。

仅仅凭着邵阳市卫计局的一纸‘说征收行为无效,难道我交的8万元就此消失不成?我打电话到洞口县卫计局要求退还我缴纳的8万元钱,他们回称已交至国库,不可能退还给我。于是我只好上诉至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还是维持了原判,但在法庭上法官说武冈市卫计局的执法对我造成了困扰,要求武冈市卫计局去和洞口县卫计局协商解决,把这8万元社会抚养费改为洞口县卫计局征收4万元写我妻子的名字,武冈市卫计局征收4万元写我的名字。武冈市卫计局的两名领导当场表示同意。二审判决当天2018年11月23日,武冈市卫计局就在武冈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征收三孩的社会抚养费,冻结了我所有的银行帐户中4万多元。

我在网上查到:2018年12月3日,我成了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老赖,具体情形为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2019年2月15日,执行局法官要双方到庭结案,卫计局相关领导拒绝到庭,甚至于关了手机。2月19日,执行局再次要双方到庭结案,卫计局相关领导还是拒绝到庭,不肯和我会面。后来只派来了一名无关的工作人员。在网上我查到2019年2月19日,武冈人民法院对我下了限制消费令,2月20日下了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决定,上面显示未履行金额为94256元。从此,我也成了一名老赖了。

这一路行来,经历了太多的心酸和无奈。身心俱疲,精神处于崩溃的边缘。我也曾对社会上的老赖行为表示过愤慨,现在当我自已成了一名老赖时,除了无助,就只有对我所信仰的至高无上的,公平公正的法律的失望。救一救我吧,虽然我不会说话,没有文采可打动你们,但请看看摆在桌面上的事实,做出你们公正的评判,哪怕是批判我的声音,也能让我看到一丝光亮。


无际天涯714


国家最高法2017年出现新规定,2017年2月28号以后上失信名单的,在执行两年期间债务人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解除黑名单,但是还会限制高消费


Hw1983Zk


我朋友在捷信金融贷款7000钱他还不上?请问他能被拉入黑名单吗?多长时间会拉入黑名单?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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