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泄不满就挖人祖坟,红安3男子违法被刑拘

挖人祖坟?什么仇什么怨?

发泄不满就挖人祖坟,红安3男子违法被刑拘

22日,从红安县公安局获悉,该县警方查处一起挖人祖坟案,3人被刑事拘留。

9月30日,红安县公安局永佳河派出所接村民余某刚报警称:自家8棺祖坟遭人损坏,要求立案查处。

民警调查发现村民董某发(男,55岁)、董某咏(男,54岁)、董某安(男,66岁)3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并查明了案情。

现年40岁的受害人余某刚家的祖坟山,原位于本塆的一处山坡地上。2014年,因建设旅游景点需要,余某刚响应政府号召,将自家祖坟迁到指定的山坡上。

然而,从2017年起,邻塆村民董某发、董某咏、董某安以他家祖坟占用了本塆土地为由,要余某刚搬迁祖坟或进行经济补偿。

2018年8月,经镇政府、镇司法所、村委会协调,达成了由余某刚补偿邻塆村民4000元钱的协议。然而,余某刚后来根据族谱证实自家祖坟葬在本塆,并没有占用邻塆土地,就没有按协议给村民补偿,同时拒绝迁坟。

为发泄不满,9月28日晚约9时许,董某发认为余某刚“耍赖”,在没有报告村组干部的情况下,邀约董某咏和董某安,三人乘着夜色,手持八棒槌、耙锄等工具,将余某刚家的8棺祖坟损坏。经县物价局认定,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000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董某发、董某咏、董某安因涉嫌故意损坏财物被红安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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