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坚决杜绝“驻庭陪审员”和“编外法官”现象!

最高法:坚决杜绝“驻庭陪审员”和“编外法官”现象!

最高人民法院定于2019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时在最高人民法院全媒体新闻发布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和《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中国网现场直播,以下为直播实录。

人民法院报记者:

提问马主任,《解释》和《工作办法》的出台,对于依法保障和规范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全面改进和提高人民陪审员工作的管理水平,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在人民陪审员法贯彻落实上还有哪些具体部署?

2019-04-25 16:01:43

马世忠:

2018年4月,人民陪审员法颁布施行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一年来,各级法院在新法宣传、任前培训以及陪审员选任等方面做了卓有成效的工作。但人民陪审员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绝大多数法院没有经过试点的过渡,但法律已经正式实施,感觉有点仓促应战,一时还难以适应;二是有些法院尚未扭转固有观念,仍然把人民陪审员当作缓解“案多人少”的手段,驻庭陪审员和“编外法官”现象依然存在;三是有的法官指引意识和指引能力不足,对于七人陪审合议庭中如何区分事实审和法律审问题,仍然自觉性不够、规范性欠缺;四是有的法院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管理、保障工作做得还不到位,等等。

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最高人民法院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要确保人民陪审员法的宗旨和要求落到实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宗旨就是保障公民依法参加审判活动,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当前,各高级法院要认真组织好《解释》的学习培训工作,教育引导广大法官切实转变理念,增强指引意识,提高指引能力,落实随机抽取,坚决杜绝“驻庭陪审员”和“编外法官”现象。二是要加强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今天,最高法院、司法部联合发布了《人民陪审员培训、考核、奖惩工作办法》。各级法院要按照《工作办法》的要求,结合人民陪审员的特点,认真做好人民陪审员的岗前培训和任职培训,切实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履职能力。同时,做好人民陪审员的管理、考核和奖惩等工作,提高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的权利意识、自豪感和责任感。三是要落实人民陪审员的各项保障措施。目前,最高法院正在会同财政部、司法部制定人民陪审员经费保障管理办法。该办法虽然对人民陪审员的经费保障作出明确规定,但仍然赋予地方一定的调节空间。各级法院要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落实陪审员经费保障和人身保障的相关政策,让广大人民陪审员真正愿意陪审、安心陪审。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