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家庭要不要生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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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不是維繫婚姻關係穩定的必要條件,即使生了孩子,也不代表婚姻關係穩定。所以,我覺得這個生孩子的理由不充分。

不管是再婚家庭還是初婚家庭,生孩子的決定,都是要認真考量的。我認為必要的因素有:

一、夫妻雙方的意願。

生娃這件事,我認為最大的主動權,應該給女人。畢竟是女人生娃,會帶來諸多身體變化,影響到女人的事業發展和安排,會付出更多的精力和時間。當然,男人的意見也很重要。雙方商量好,才能決定是否要娃。

二、經濟條件的考量。

經濟條件,這件事也需要提前考量。雖然說,窮有窮的活法,富有富的活法,但是父母想要給孩子一個怎樣的生活水平,是有標準的。這個條件,家庭是否能夠負擔得起?這些問題需要提前打算。還包括,後期看娃的費用,如果沒有 一個人能全職負責看娃,那麼也需要僱保姆等,來負責孩子的生活。

孩子前期的生活是父母規劃好的,父母需要估算一下,是否可以提供給孩子較好的條件。

三、能否為孩子負責。能否擔負起父母的責任。

有的父母生娃不養娃,生下來之後,不付出愛心和精力,見到孩子就嫌煩,每天就是隻顧玩自己的,根本不關心小孩子的成長,這種父母是不負責任的,不如不生。

除此之外,都非必要。什麼老人催,朋友勸,為了婚姻關係,這些都是虛的,沒有任何用處。


生娃不是一個工具,是一種責任,是要對孩子一生負責的。



Veeyn


再婚家庭要不要生孩子,要根據各自的情況來看。

一:如果一方有,一方沒有。可能沒有的一方就會想要自己的孩子。


有個高中同學,年齡很大了找了個男的結婚,男的原先就有一個兒子了。她嫁過去後,本來兩個人想好了不要再生了,就好好的一起帶大這個兒子,可是兒子對這個後媽不親,還經常故意在他爸爸面前說很多她的壞話。剛開始他老公還不理會,後來說多了,他老公開始懷疑起來。我同學就覺得很委屈,感覺這個家她像個外人。就想著再生一個自己的孩子,這樣再怎樣自己也有了依靠。我們很多同學也勸她生一個。後來生了女兒,那個大兒子反而好起來,很喜歡這個妹妹。不過她老公倒是擔心她有了自己的孩子會對他大兒子不好了。

二:像題主這樣雙方都有孩子的,要是再生一個的話,壓力就會很大。如果說只是單純為了維繫彼此間的情感。個人感覺還是要好好考慮下,因為

1:現在離婚的人那麼多,很多也都是有孩子的。她們並沒有因為孩子而變的感情更好。


早一輩人很多夫妻沒有什麼感情了還沒有離婚,大部分是為了孩子守著一個家,不願意孩子因為父母離婚而受苦。

可是現代人早沒有為了孩子犧牲自己一輩子幸福的想法了。所以夫妻間有感情的自然就會相處的很好。沒必要讓孩子成為愛情的犧牲品。

2:如果想著生孩子來增加彼此之間的感情,這個成本太大,風險也大。

①:經濟壓力增大

②:對孩子來說不公平

3:如果單純想增進夫妻間的感情,倒不如想些其它的方法增加彼此的親密感。因為婚姻的本質是親密感!兩性關係首先是一種親密關係,而不是關係、付出關係或義務關係。

怎樣增加親密感呢?

①:兩人之間的頻繁互動關係,包括精神層面的也包括肢體層面的。

②:共享許多不同種類的活動,擁有共同的興趣。

③:互相之間彼此影響,政府有對某件事情高度,贊同時,妻子即使有不同的意見,也傾聽並理解丈夫的想法。妻子喜歡做某件事情的時候,丈夫能夠支持。

吵架時,兩個人都很生氣,這種狀態不算好,但總算在彼此的情緒上還是有影響力的。

如果說一方痛哭流涕,另一方卻無動於衷,那彼此之間的親密關係真的是所剩無幾了。

本文僅供參考,一切選擇還在於題主。祝幸福!

今日話題:大家覺的再婚要生嗎?


郭郭親子


我覺得再婚家庭最好還是再生個孩子。

我的一個朋友離婚了,只有一個女兒判給了他,後來他再婚的妻子也帶著一個女兒。

結婚以後他覺得兩個孩子壓力也挺大,就不想再要孩子了。但是他的妻子想法不一樣,還是想要個孩子,而且還想要個兒子。

為了避免再婚妻子和自己的女兒之間出現不必要的矛盾和衝突,他的女兒主要由孩子的奶奶跟著照顧。

孩子是婚姻的紐帶,有了共同的孩子就有了共同的目標和共同的利益。如果家庭出現矛盾和紛爭,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也會比較容易解決一點。

再婚的家庭面臨著比初婚家庭更多的困難和挑戰,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都想讓自己最親近的人生活得更好。如果夫妻二人沒有共同的利益和目標,很難長久地走下去。

所以再婚的夫妻如果有條件並且政策允許的話,最好還是再要一個寶寶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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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媽咪育兒


我身邊就有這樣的案例,我表姐老公不在了,自己一個人帶著兩個小孩現在改嫁了。嫁給現在的老公,男方那邊也有兩個小孩。現在是四個小孩都在一起生活,但他們還想要生多一個。覺得有小孩的婚姻才是完美的。可是他們現在都四十幾歲,女方也已經是高齡產婦了。在醫生的建議下,後來還是沒有要小孩子。現在過得也挺好的。

對於要不要小孩,這裡有幾個建議:第一,如果雙方年齡還不算大,生活條件也可以的話,還是要個小孩好,這樣感情比較穩定。第二,如果是年齡大了,高齡產婦風險太大不建議要小孩。第三,如果雙方都有小孩還要生多一個,看下自己的經濟條件行不行,現在養一個小孩的成本隨便都要幾十萬,當然那些不負責任的家長不包含在內。第四,我覺得如果雙方感情真的很好,要不要小孩都會很愛對方的,現在好多人結婚都不要小孩呢。所以婚姻不是要一個小孩就能頑固的。要不現在的社會就不會那麼多有了小孩的家庭還離婚呢。以上是個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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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不是絕對的,我身邊的朋友就有雙方都是二婚而且婚後又生了一個女孩,後來沒等孩子滿週歲就又離婚了,孩子留給了男方,而男方自己則是把孩子託給了自己的姐姐幫忙照顧自己出去打工去了,這樣孩子就變成了媽不要爸不在的孩子了。當然,孩子是婚姻的紐帶一頭栓住了爸爸另一頭栓住了媽媽,特別是二婚,感覺只有有個兩人之間的孩子才能栓住對方同時自己也能全身心的投入現在及以後的生活,我的親戚就有這種雙方都曾經有過婚史並且都帶有孩子的,親戚才剛30,我也是勸親戚再要一個孩子。其實,這種問題只有當事人才能決定,無論選擇什麼請慎重。兩個人走到一起不易,兩個家庭走到一起更不易,且行且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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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主你好,我是比較贊同你現在女朋友的想法的,雖然說你們各自都有一個孩子了,但是我也是覺得再婚家庭最好還是要個屬於你們兩個人的孩子吧,這樣兩個人才有共同話題,不會成天為了自己原先的孩子鬧矛盾。

但是現在要考慮的是,你女朋友已經36歲了,如果再生的話,那就是屬於高齡產婦了,高齡產婦要注意的事情很多,懷孕期間一定要遵從醫生的叮囑才能順利生產。

我女兒班上有的同學,她就是父母再婚後生的。她媽媽A平時跟我也挺聊的來,所以我也從她那裡瞭解到一些再婚家庭的瑣事。

A和孩子爸結婚之前也是有過婚育史的,各自都生有一個女兒,不過兩家的孩子都沒有跟他們一起,所以A再婚後又生了個女兒。現在他們夫妻兩個就是要供養三個孩子,雖然說壓力大了點,但是從她發的朋友圈看的出,三個孩子處的也比較融洽,因為有了第三個孩子做中間人,把那兩個同父異母,同母異父的孩子連接了起來。



所以 我認為你女朋友的想法你可以考慮考慮!


湉湉阿布提


導讀:如今,離婚率高居不下,深圳更是達到了五成。春節回老家,和朋友談論起再婚家庭,就很難不提起孩子的問題。再婚家庭要不要生孩子呢?可能對於很多女性朋友們來說,即使是再婚她們也會選擇再生一個孩子,印象中似乎和現在的老公再生一個孩子才是維持婚姻維持家庭的長久之計,但是事實果真如此嗎?

對於很多再婚家庭來說,他們可能雙方都帶著自己與前一任配偶的孩子,這種情況下,如果家庭經濟方面足夠寬裕,以及女方和男方的身體健康狀況允許的話,我覺得是可以再生一個孩子的,這樣可以讓家庭顯得更美滿一些。

但在生孩子前還有一點非常重要的就是一定要跟自己的孩子商量好,避免讓孩子產生“(爸爸)媽媽有了新寶寶後就不會愛我了”這樣的想法,畢竟離婚已經對孩子造成了傷害,儘量不要因為別的事對孩子造成二次傷害比較好。

之前在一個論壇裡看到有很多剖腹產三胎,甚至四胎的孕麻麻,一問基本上她們都是再婚家庭,為了維繫感情甘願拿自己的身體去冒險生三胎四胎,我們知道剖腹產兩次就已經算是非常危險的了,再次懷孕會讓子宮破裂的幾率增加,很多孕麻麻都是抱著僥倖的心理去搏一搏,我覺得這是非常不值得的。

雖然你是為了這個家庭著想為你現在的老公著想,但是你想過沒有,這是維繫婚姻的是感情,而不是孩子,單純因為孩子而維繫的婚姻註定不會長久,所以再婚家庭究竟要不要生孩子一定要多方面的去考慮,千萬不要一時衝動而做出讓自己後悔的決定。

重點提示:再婚,要不要孩子,首先取決於你的撫養能力。今日話題:你認為再婚家庭要不要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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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再婚家庭有必要生個孩子的。沒有經歷過再婚生活的人,只能妄為揣測一些大道理,比如說孩子是夫妻的紐帶,比如說孩子是凝聚家庭的關鍵等等。我將從家庭生活的一些微妙之處,談一談再婚家庭應該生孩子的必要性。

孩子的心理

對於3歲的小孩來說,誰對她好,她就喜歡誰,小孩非常簡單,沒有那麼多的心思。但是,伴隨著孩子的長大,她會知道,你妻子不是她的親媽,雖然孩子並沒有啥概念,但是心理上會起波瀾。

我們常說自己的孩子打不跑,可是站在你妻子的立場,她管教孩子時就會很尷尬。若是一直對孩子好,啥事都沒有;但凡孩子淘氣犯個錯,說的語氣輕了,不管用,說的語氣重了,孩子還牴觸,萬一動手打了孩子,孩子更會心生惡意,由此隱患生成。

大人心理

愛屋及烏,這個沒有問題,你妻子選擇你,自然也就接受了孩子。3歲的孩子是單純可愛的,而5,6歲的孩子淘氣起來,那是折騰死,8歲10歲的孩子已經頗有心機了。

回到教養孩子的問題,誰家孩子不犯錯,不撒謊,不扯皮!教養孩子也不是三五年,這是長期甚至永久的過程,一旦心生芥蒂,往後的關係處起來,就變得微妙了。親子關係走的近了,感覺養不熟;親子關係走的遠了,又影響夫妻關係,難做呀……

所以,我認為生一個屬於你們自己的孩子,更好些,孩子們可以打成一片,我們大人只需要盡力一碗水端平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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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侃寶寶




婚姻的關鍵在於大人,不在於孩子。如果說你們的婚姻發展到一定程度了,那時要孩子自然而然的,水到渠成!根本沒有任何藉口,也不需要靠孩子來穩定你們的婚姻。而眼下,女方認為要靠孩子來穩定你們的婚姻,而你舉棋不定,說明你們還沒到那個地步。所以還是先好好經營你們的婚姻吧。要孩子的事情暫緩考慮,不然一旦婚姻出問題,受傷的永遠是孩子。



顯然,再婚家庭的磨合更難,但也並不是沒有成功幸福的案例。所以,雙方應多從大人身上著手,相互理解,相互關心,相互包容!既然彼此都受過傷,那麼就讓這種傷痛到此為止吧。最後,祝你們幸福!!


蘆柑媽媽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每對夫妻准許生育2胎,2個孩子的規定。你夫妻生育子女已經達到上限標準。男方認為:不生育第3個子女合法有效。女方希望生育第3個子女的主張,不符合法律標準。

二、你們的前夫前妻如沒有子女,他們各自有生育1個子女指標。

三、建議:你們4方先各自協商,調整好生育指標,然後申請生育證。夫妻共同生育1個子女才合法有效。

新年將到!祝心想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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