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50人,直接面试,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引进50人,直接面试,纳入事业单位管理

2019“山东利津·凤凰城引才计划”(事业单位选聘)公告(50人)


引进范围

(一)引进高校范围

全国部分重点高校(科研院所)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全国部分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名单见附件1。

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毕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其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院校须为附件1所列的全国部分重点高校)。

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的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所学专业为一流学科)。山东省一流学科立项建设名单见附件2。

(二)引进专业及研究方向

工学门类包括机械工程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化学工程与技术类、环境科学与工程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食品科学与工程类、建筑学类、土木工程类、水利工程类、化学类及其近似专业;农学门类包括作物学类、园艺学类、农业资源利用类、植物保护类、畜牧兽医学类、林学类、水产类、海洋科学类、生物学类及其近似专业;医学门类包括临床医学类、中医学类、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及其近似专业;经济管理学门类包括应用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农林经济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及其近似专业;文法学门类包括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法学类、社会学类及其近似专业。

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二)学习成绩优良,2019年7月31日前须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三)截止2019年7月31日,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8年7月3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符合以上条件的应届毕业生、未就业往届毕业生和经所在单位同意的市外在职人员均可应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服务年限未满(含试用期)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参加应聘。

市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并于考察前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市内在职人员不得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普通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应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未全脱产在校学习、不符合中央组织部关于全日制研究生认定条件的,不得应聘。

高校的独立学院、中外合作办学等,不列入引进范围。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和定向培养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考试方法

考试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对于应聘人数超过计划选聘人数20倍的岗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后,划定合格分数线,按照计划选聘人数1:20的比例,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

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相关待遇

引进人才纳入事业编制实名制管理,人事关系先落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在最低服务期5年内,发放住房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1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600元,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对于聘任到管理岗位的,博士研究生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硕士研究生享受副科级工资待遇。对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聘用单位没有相应空缺岗位,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设置特设岗位。

咨询电话

0546—568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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