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廣西百色一女子偷改共享單車,被行拘15日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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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12時許,向陽派出所接到運營百色共享單車工作人員於某報警稱,在建華路附近一收廢舊家門前,發現一輛哈羅共享單車被人“改頭換面”,要求出警處理。向陽派出所接報後立即趕到現場,在建華路東合磚廠後民房內將涉案嫌疑人韋某群(女,36歲,平果縣人)抓獲並傳喚到派出所調查。

據韋某群供認,2月中旬凌晨3時許,其騎一輛三輪電動車外出拾撿垃圾,在建華路一垃圾桶旁邊看到一輛單車倒在地上,便萌生拿回去自己使用的念頭,於是其將上鎖的共享單車放在三輪電動車上拉回住處。次日,韋某群用工具將單車的鎖鋸掉,然後用黑色油漆將單車中段及後輪檔泥板塗成黑色後供自己使用。3月6日,根據哈羅共享單位報價,該車價值600多元。目前,違法人員韋某群因盜竊公私財物被右江分局行政拘留15天。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群眾在使用共享單車時應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出行、安全騎行、規範停放、精心維護,對破壞、譭棄、盜竊共享單車,以個人佔用為目的將單車另行加鎖、私自存放等行為,公安機關將始終保持“零容忍”的態度,一經發現,堅決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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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色女子偷盜並改裝哈羅單車,損害了哈羅單車企業的利益,同時觸犯了法律,屬於盜竊公私財物,被處罰也是應該的。同時也要提醒廣大用戶,共享單車不是自己家的,產權是歸共享單車企業所有。

先來回顧一下這起案件。白色的韋某在撿垃圾的時候,看到哈羅單車倒在地上,變將他拉回住處,為了佔為己有,毀掉了單車的鎖,並將車子進行噴漆改裝。被當地人發現並舉報,韋某被抓獲,並被拘留15天作為處罰。

提到一個案件,其實內心還是挺為哈羅單車著急的。在進入百色之前,多數網友說百色人員素質可能有些問題,但哈羅單車為了方便更多用戶,願意投放進行嘗試。但得到的反饋是不幸的。但是為了和當地人民處理好關係,哈羅單車並沒有追究其刑事責任,只是拘留15天給予警告,也告誡其他人,要文明騎行,不要偷盜。哈羅單車此舉,也應該受到表彰,寬容待人。

出現韋某的偷盜共享單車的案例,可能只是個別行為,但也希望大家不要效仿,要高度重視,不要把為大家提供便利的共享單車進行惡意損壞和不文明的對待。如果說總是出現這樣的情況,那麼哈羅單車會盡早的離開,誰為大家提供方便呢?

總結起來,韋某偷盜共享單車是個例,哈羅單車沒有起訴也是大度,我相信更過的百色人民是善良的和包容的,愛護共享單車,讓共享單車為大家更好的提供服務


我是一隻小小鳥281


我感覺15天有點少,


手機用戶55597312213


鼓掌👏,就應該嚴懲這類人,不珍惜,愛護共享資源的。還想佔為己有,15天還感覺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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