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审计审核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审计审核管理制度

为科学合理控制成本,规范核算程序,使审计审核工作扎实有效的开展实施,制定本制度。

1 部门职责

1.1 负责全厂采购物资数量、价格与合同的审核(包括外部市场);

1.2 负责外雇车辆费用、加班费、远征费、外出人员食宿、路费及日常等费用的审核;

1.3 负责全厂各项目费用发票的审核。

1.4与经营办及相关领导负责营销人员营销任务及提成核算;

1.5 负责外包项目工程量及人工费的核算;

1.6 负责设备管理及维护保养费用的审核;

1.7 负责办公用品计划申报、购买及发放。

2 工作流程

2.1 材料申报人员将领导审批后材料采购计划报审计办,审计办根据计划,全部或抽样进行自行询价,或根据采购人员提供的合格供方进行匿名询价;

2.2 相关部门应将相关费用,比如加班费、远征费、外包工程产生的费用、外雇车辆运费等费用及时通知或提交审计办进行审核,审计办应根据日常统计的情况进行严谨、公平合理、真实的审查、核算,提交厂长或相关领导。

3 管理规定

3.1 审计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厂的各项管理规定,客观公正,认真严谨,坚持原则的做好各项工作的审计审核及营销人员的成本核算工作。

3.2 各部门或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审计办工作,无特殊原因,必须服从审计办的审计结果,否则视情节轻重处罚100-1000元,严重的调离岗位或降级处理。

3.3 审计人员应及时了解或掌握本厂物资的市场行情,以便于材料成本的控制。

3.4 审计审核人员应经常到现场或库房落实材料的使用、外包工程量、加班、外雇车辆使用等其它与审计有关工作的实际情况,以便做到审计工作扎实有效。

3.5 外部市场或外出施工人员出差前、返回后必须到审计办进行登记或报到,审计办应做好记录。

3.6日常工作中,审计人员应将与审计有关的工作提前做好记录或统计,例如加班费、食宿费等。

3.7 审计人员必须做到不畏强权,坚持原则,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厂长或主管领导汇报,如有营私舞弊或隐瞒,视情节轻重处罚200-2000元,严重的调离岗位或降级处理。

3.6 审计人员参与的企业商业机密,必须做好保密工作,泄露机密的视情节轻重处罚200-3000元,严重的调离岗位或降级处理。

3.7 审计人员依照企业规定行使职权,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或打击报复,否则发现一次降级处理或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3.8 严格按照有关制度控制办公用品使用发放及设备管理。

管理制度——审计审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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