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物業公司稱拖欠物業費將收回業主房屋,我只問你怕不怕?
怕了就快交……
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誰之過我們不得而知。
現在物業公司和小區的業主矛盾越來越突出,希望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物業公司和小區業主之間的這種矛盾,既不能讓物業無法無天,也不能讓小區業主無理由拒交物業費,必定物業公司維護小區需要資金,物業公司和業主本來是一家,魚水之情,那麼我們物業的監管部門一定要平衡好他們之間的矛盾,起到監管和約束雙方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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