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德兰王国-荷兰

荷兰王国或称尼德兰王国

(荷兰语: Koninkrijk der Nederlanden ,荷兰语读音:[ˈkoːnɪŋkrɛik dɛr ˈneːdərlɑndə];帕皮阿门托语:Reino Hulandes),简称荷兰尼德兰(Netherlands),是由荷兰(为了与荷兰王国区分又称为“荷兰本土”)、阿鲁巴、库拉索和荷属圣马丁4个构成国组成的君主立宪制的复合国(联合王国),是一个以荷兰本土为核心的主权国家。荷兰王国政府的权力仅限于国防、外交、国籍和引渡,除了上述权力以外,各构成国皆有完全的自主权和自治权。

尼德兰王国-荷兰

1830年至1954年间是荷兰帝国的正式国名。在1954年之前“荷兰王国”专指现在的欧洲大陆荷兰,而其他部分是荷兰王国的殖民地或属地。于1839年之前,荷兰联合王国还曾包括比利时。历史上“荷兰王国”是指位于欧洲西北部的荷兰,而荷兰的海外殖民地和属地乃从属于荷兰之下。

尼德兰王国-荷兰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为了适应全球非殖民化的浪潮,荷兰政府决定调整与殖民地和属地的关系。本来二战后荷兰的海外领土包括有荷属东印度、荷属西印度和荷属圭亚那,于1949年荷属东印度的大部分独立成为印度尼西亚,荷兰于当地只保留了巴布亚岛的西半,称为荷属新几内亚。于1954年荷兰公布《荷兰王国章程》,使原殖民地和属地在一个“荷兰王国”的框架下与荷兰本土享有平等的地位。自此“荷兰王国”于法理上就成为专指由欧洲大陆荷兰和各前殖民地共同组成的王国,而“荷兰”只是“荷兰王国”的其中一个组成部分。

1954年的《荷兰王国章程》生效时,组成荷兰王国的有三部分,除了欧洲大陆荷兰外,另外两个部分分别是原称荷属西印度的荷属安的列斯,和原称为荷属圭亚那的苏里南。当时荷属新畿内亚由于已正准备过渡至独立,因此没有包括在王国框架之内。

1973年起,苏里南提出独立要求。1975年,苏里南正式独立,脱离荷兰王国,自此王国改由欧陆荷兰和荷属安的列斯两部分组成。

1986年,荷属安的列斯之下的最富裕的阿鲁巴脱离荷属安的列斯,成为荷兰王国的一个部分,拥有独立的内部自治权。自此王国改由欧陆荷兰、荷属安的列斯和阿鲁巴三部分组成。

2004年起,荷属安的列斯的其他岛屿提出与阿鲁巴相似的要求,经过欧陆荷兰与各岛屿谈判后,于2005年签署协议,决定于2010年10月10日起荷属安的列斯解体,其中的库拉索和圣马丁将会分别成为荷兰王国的组成部分,各自拥有独立的内部自治权。而余下的三个荷属安的列斯岛屿直接拼进荷兰本土。目前荷兰王国由四部分组成,分别是荷兰本土、阿鲁巴、库拉索和圣马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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