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實版「藥神」:活下去,不是每個人

麒聞醫事·第七季

一直想評價《我不是藥神》,感謝聊城假藥事件給了我重新提起這個話題的機會。

《我不是藥神》的淺嘗輒止,特別是在一堆推文說其深刻揭露社會現實的讚頌下,顯得更加突出。

單從劇本上來看,《我不是藥神》幾個主要人物刻畫是鮮活的,男主整個自我救贖的過程動機是存在的並且是被漸進推動的。但是反過來看,不管是製藥公司,還是隻有幾句臺詞的醫生,形象刻畫單一單薄慘不忍睹,使得如果以現實角度去審視這部「現實主義」電影,其實充滿了非現實的一廂情願和刻意而為。

如果電影寫吃藥之後病人離世,家屬拿著藥去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鑑定認定為假藥,向公安機關報案,導致男主鋃鐺入獄,我覺得這電影就會更進一層了:因為人性的複雜,導致在價值層面上的善惡難辨,這才是最真實的現實。

而且這個情節根本不用編撰,聊城最新版的「假藥」事件中,當事醫生已經被責令暫停一年執業活動,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免去科室主任職務,分管領導副院長、醫務處主任也被誡勉談話。

而這種「假藥」的故事並不是第一次,而是發生了很多次,所以我甚至曾經把這個情節寫進了麒聞醫事第四季《進度·x%》裡。

我不想說這個事情到底是不是農夫與蛇,我的題目也不是想表達有這樣的患者家屬,患者沒有資格活下去。

而是,活下去的權利,本來就不是平等的。

儘管這句話聽上去非常地「政治不正確」

《我不是藥神》有兩段爆款臺詞。

现实版「药神」:活下去,不是每个人 | 协和八

(他才二十歲,)他只是想要活著,犯了什麼罪。

(4 萬塊 1 瓶,我病了 3 年,吃了 3 年,為了買藥,房子沒了,家人也拖垮了,)誰家還沒個病人,你能保證一輩子不生病嗎?我不想死,我想活著。

這兩句話激發了廣泛的共鳴。

但是仔細想一下,這兩句話都是在進行一種道德綁架。

一個人想活下去,所以做的任何事都是理所當然麼?即便做的事是不道德的,甚至是違法的,也是應當被原諒,至少被理解的麼?

我不想再重複討論藥廠開發出的新藥到底應不應該賣高價,這方面的討論已經夠多了,我相信大多數人對此是有共識的。

其實高價的抗癌藥該不該進醫保,這個問題也同樣複雜。

如果高價抗癌藥是可以納入醫保的,那麼現在堪稱天價的腫瘤質子治療要不要進醫保,是不是也可以討論一下?

公共的錢與資源是有限的,如果某一種疾病因為更受關注而佔取了更大的比例,對於其他疾病的患者是不是公平?

那麼反過來,對於那些長期壓在 ICU 無意義(不好意思這個詞也許用得有些無情)佔用大量醫療資源的植物人,是不是應該停止醫保支持?

類似的情況,是不是可以說,夠了,你沒有活下去的權利了?

现实版「药神」:活下去,不是每个人 | 协和八

《我不是藥神》是一部不錯的電影,但是並不匹配現在豆瓣 9.0 的評分。因為它在立意層面實在太淺了。

但它有一句臺詞是對的:

「世界上只有一種病,就是窮病。」

你要有足夠的錢,就可以出國看病,用正版新藥,上最新的治療,不用糾結錢沒了人死了,還在公安都不予立案之後還要扯上記者媒體繼續「討個說法」(後面這個在說聊城案)。

前段時間有人批評《流浪地球》讓地球人口減一半的設定很不道德。

其實道德本就是有立場和前提的。

即便是在「誰有資格活下去」這種直接涉及生命權的問題,也會因為不同的角度和立場得出不同的答案

「誰有資格活下去」的問題會產生,就在於現實中很多情況下不可能「誰都能活下去」。

很多道德批判都忘記了這個前提:結果就是說得很有道理,但其實毫無意義。

现实版「药神」:活下去,不是每个人 | 协和八

最後安利一下《達拉斯買傢俱樂部》,它告訴你:

活下去,是需要自己去爭取的權利。

質控:粉條兒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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