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韶關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韶關市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


“五一”、端午將至,為加強警示教育,韶關市紀委監委通報了近期查處的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

一、始興縣委農辦原主任周文華私車公養的問題。2016年9月至2018年5月,周文華在任始興縣委農辦主任、縣行政服務中心主任期間,使用單位公務用車油卡為其私家車加油32次共計8500元。2019年3月,周文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二、南雄市河堤管理所原副主任王順太公車私用等問題。2019年1月3日至6日,王順太先後3次擅自違規使用單位公務用車搭載朋友或老鄉辦私事。期間,王順太發生交通事故並肇事逃逸。2019年1月,王順太受到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

三、武江區江灣鎮梁屋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陳來華等4人違規發放、領取獎金補貼的問題。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江灣鎮梁屋村委會在未經村民代表大會討論、公示和村民監督委員會審核,無相關文件規定依據的情況下,違規使用上級下撥的農村基層組織專項工作經費發放獎金、補貼。其中,村“兩委”幹部陳來華、姜黨雄、許冠珍、胡永蘭等4人分別領取11280元。2019年2月,陳來華、姜黨雄、許冠珍、胡永蘭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乳源瑤族自治縣遊溪鎮大寮坑村村“兩委”幹部趙才順、趙才保、趙良興違規使用村集體資金吃喝的問題。2013年1月至2014年1月,趙才順先後3次組織趙才保、趙良興等村“兩委”幹部和部分村民在飯店和娛樂場所,共消費3575元,並在村集體賬戶中報銷。2018年9月,趙才順、趙才保、趙良興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統籌丨曹建民

校對丨華成民

來源丨南粵清風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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