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嵩明:挑釁聲稱“有錢也不還” 拘留面前立馬認慫

雲南嵩明:挑釁聲稱“有錢也不還” 拘留面前立馬認慫

“我有錢也不會給。”“老賴”在執行幹警面前拿出錢耀武揚威。執行幹警:“拘了!”“對不起,我錯了,我馬上還錢。”

被執行人趙某某在雲南省昆明市嵩明縣人民法院涉及兩個民間借貸執行案,都是其向申請人王某某舉債。案款共計7000餘元,因趙某某拒不履行法律生效判決,2019年1月,申請人向嵩明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進入執行程序後,執行幹警多次通知趙某某前來法院處理,其均以各種理由推諉,拒不到庭,最後甚至和執行幹警玩起了“躲貓貓”。其後,執行幹警通知趙某某親戚轉告趙某某前來法院處理,趙某某答應在清明節前來法院履行案款。可清明節已經過去20多天,趙某某卻一直未現身,執行幹警給趙某某打電話,其也一直拒不接聽。

4月23日,申請人向嵩明法院提供線索,稱趙某某出現在昆明某地。局長趙曉榮在得知這個情況後,立刻協調安排幹警前往執行。此時,正在安寧市執行的李豔明團隊聽說了這一情況,主動和趙曉榮聯繫,表示自己團隊在安寧執行已經結束,可以趕往昆明。為節約警力和辦案成本,趙曉榮便安排李豔明團隊前往昆明尋找趙某某。

李豔明團隊立馬驅車趕往昆明並積極聯繫申請人,在申請人的帶領下,在一間茶室找到了正在打麻將的被執行人趙某某。在執行幹警問趙某某準備怎麼履行時,趙某某稱,自己有錢也不會給。還在執行幹警面前拿出現金耀武揚威地對申請人說:“看到沒有,我有錢,但我就是不想給你。”

執行幹警見趙某某態度極其囂張,便告之拒絕執行的嚴重法律後果,準備將其控制並進行司法拘留。這時,趙某某見法院幹警動真格,態度突然大轉彎,連忙向執行幹警求情,表示自己說錯話了,現在立馬履行全部案款。

最終,趙某某將7000餘元案款全部履行,執行幹警在對趙某某進行訓誡後未對其採取拘留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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