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包曉虹等同志任免職的決定
根據區人民政府區長李少強的提請,經2019年4月29日區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
免去:
包曉虹 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
黃鳳山 區人民政府副區長職務;
任命:
強 嶽 為區人民政府副區長。
包頭市九原區人大常委會
2019年4月29日
關於鄭園園同志任職的決定
根據區監察委員會主任周敏捷的提請,經2019年4月29日區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
任命:
鄭園園 為區監察委員會副主任。
包頭市九原區人大常委會
2019年4月29日
關於趙金龍等同志任免職的決定
根據區人民法院院長張迎濤的提請,經2019年4月29日區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
免去:
趙金龍 區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樊俊峰 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一庭庭長職務;
王俊生 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二庭庭長職務;
徐淑玲 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三庭庭長職務;
連維勝 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四庭庭長職務;
巴 圖 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小額速裁庭庭長職務;
王 昕 區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任命:
王俊生 為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庭長;
徐淑玲 為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副庭長;
巴 圖 為區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
樊俊峰 為區人民法院金融法庭庭長。
包頭市九原區人大常委會
2019年4月29日
關於胡挨成等同志任免職的決定
根據區人民法院院長張迎濤的提請,經2019年4月29日區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
免去:
胡挨成 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職務;
鄭 娜 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職務;
任命:
白學東、白 娥、陳 慧、陳 娟、陳 蕾、陳 威、陳詠梅、丁俊秀、黃瑞玲、範 文、馮 魁、高存才、高清香、高秀芬、郭海斌、郭山江、郭 欣、哈斯巴格娜、韓 軍、韓 龍、韓小芳、郝麗霞、何麗萍、花喜桃、黃 正、賈三小、賈志廣、靳 娜、李 超、李建明、李 鯉、李 陽、梁 焰、劉貴喜、劉桂英、劉 劍、劉 傑、劉 潔、劉林套、劉 敏、劉瑞萍、劉文麗、劉文善、劉秀清、劉 彥、劉雲飛、劉長青、盧劍波、魯曉娟、羅隨堂、呂風耀、呂國偉、呂紅日、馬 玥、毛海東、門秉瑞、莫日根、牛根才、潘 誠、石 巖、孫小賓、田建峰、王春生、王 楓、王根懷、王嘉榮、王建平、王麗華、王美清、王 敏、王文兵、王文林、王 喆、吳小雄、武新娥、徐青枝、許慧茹、許 婕、楊博文、楊麗萍、楊三梨、張成良、張春霞、張 東、張 銳、張瑞林、張智慧、張忠義、章 倩、趙曉華為區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
包頭市九原區人大常委會
2019年4月29日
關於李忠孝等同志任免職的決定
根據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郭新忠的提請,經2019年4月29日區十七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決定:
免去:
李忠孝 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法律職務;
任命:
楊曉霞 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姜 旭 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包頭市九原區人大常委會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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