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屍體被焚
根據規定,命案應該在第一時間報分局和市局。鎮屏派出所副所長小馬當即打電話分別報告了,然後,叫上老洪直奔現場。
穆容漢其時只能算是該案的局外人。旁觀了分局、市局的刑警以及法醫勘查現場、解剖屍體後,剛返回市局,他就接到通知:組建專案組對該命案展開偵查,由他擔任組長。
專案組共有四名偵查員,除了組長穆容漢,另外三位是大西路分局刑警徐紫山、胡真力和鎮屏派出所民警宋秉鈞。徐紫山、胡真力都是具有十年以上刑偵經驗的留用刑警,十九歲的宋秉鈞則是參加工作不過三個月的新公安。穆容漢跟三人聊了聊,得知徐紫山、胡真力以前曾辦過命案,不過屬於十多人專案班子中的一員,並未發揮過關鍵作用,相當於戲臺上跑龍套的角色。於是,他就意識到自己肩頭這副擔子的分量了。
大西路分局撥出一間屋子給專案組作辦公室,穆容漢四人就在這間隱約散發著一股黴味兒的屋子裡舉行了第一次案情分析會。徐紫山、胡真力之前參加了現場勘查,穆容漢也自始至終在場。他問二人現場勘查發現了什麼線索沒有,那二位一瞼苦笑。穆容漢說老徐、老胡,不瞞您二位說,我雖在部隊上搞過偵察,不過那是軍事偵察,跟刑事偵查路數有別。刑偵工作肯定要比軍事偵察細緻。至於小宋,跟我一樣是新手,需要邊幹邊學。您二位是老刑警了,咱們一起搞這個專案,二位自然要多多出力。現在咱們關起門來內部討論這個案子,您二位有什麼就說什麼。
徐、胡便說了說現場勘查情況。法醫解剖認定,死亡時間大約是在半夜時分,被害人進入鮮荷巷,走到家門口掏出鑰匙準備開門的一瞬間遭到襲擊,兇手應是從後面下的手,左臂勒住被害人的脖頸,右手持匕首從右側刺入了被害人的肝臟,一刀斃命。從被害人頸部毛細血管破裂導致的淤血痕跡判斷,他曾有過短暫的掙扎,但基本無效。法醫和刑警在勘查時曾當場進行過作案過程模擬還原,得出的結論是:兇手可能一路尾隨被害人,也有可能事先隱藏於巷子裡,待到他準備開門時猝然下手。死者所居住的鮮荷巷73號是巷尾最後一家,巷內沒有一盞路燈,昨晚又是陰天,月亮、星光俱無,不論是尾隨跟蹤還是事先守候,只要不發出太大動靜,被害人很難察覺。
據此可以判斷,兇手應該是一名頗有經驗的職業殺手。從這個角度下手,兇手身上應該沒有沾上鮮血,不過他持刀的右手以及袖口可能會留下血跡。鮮荷巷是一條石板路,昨晚沒有下過雨,按說應該留下腳印的,但早晨發現黃繼仕被害後,被趕來的眾多鄰居給踩混了,根本無法辨別。
既然現場勘查毫無收穫,專案組應該如何開展下一步工作呢?穆容漢問那三位有什麼意見,宋秉鈞馬上說“我聽領導的,叫怎麼幹就怎麼幹”,徐紫山附和著點頭。倒是胡真力提了一個問題:“我剛才聽派出所老洪說,穆組長您正好在瞭解黃繼仕的情況,不知此人的被害跟您瞭解的情況有什麼關係?”
穆容漢就把自己受命調查針對黃繼仕的那三十七封檢舉信的情況說了說,臨末道:“黃繼仕之死跟檢舉信是否有關,看來是專案組需要調查的一個方向。除此之外,大家看是否還有其他路可以走?”
徐紫山說按照刑偵的老套路,需要調查黃繼仕被害之前數天、特別是前一天的活動情況,以及是否有異常舉止,還要對鮮荷巷的居民逐家訪查,打聽昨晚是否看見或者聽見過跟兇殺案相關的動靜。這時,宋秉鈞也大著膽子開口了,說穆組長您看是不是有必要對那個請人代書檢舉信的女人進行調查,找到她,沒準兒就能找到這起兇殺案的線索。穆容漢想了想,說那咱們就分兩路進行調查,老胡和我去查那個燙髮女人的線索,老徐、小宋你倆負責訪查黃繼仕被害前的情況以及鮮荷巷的居民上述調查從10月21日下午到10月23日傍晚進行了兩天半,四名偵查員一無所獲。23日晚上,專案組再次開會討論案情,議來議去卻覺得似乎無路可走。當晚,穆容漢只睡了三個多小時,一直在考慮這個案子的偵查方向,但想來想去思路卻老是卡殼。
次日,10月24口,天降秋雨,淅淅瀝瀝的使人心煩意亂。穆容漢剛從市局集體宿舍趕到大西路分局專案組辦公室,就接到鎮屏派出所副所長小馬的電話,說老穆看來您得帶著部下去一趟鄉下了。穆容漢忙問出了什麼情況。小馬說出了樁怪事,剛才被害人的老婆黃彩芸哭哭啼啼跑來說,她丈夫連屍體帶棺材給人燒了!
黃氏家族自清光緒初年發跡,漸漸成為鎮江的一個大族,直到抗戰時期方才衰落,但以往的那些豪奢派頭依然保留著,城南七里灣黃家莊的家族祠堂和墓園便是明證。光緒二十年,當時的黃家老大、富商黃振環出資在黃家莊購置土地十七畝,興建祠堂、墓園。按照黃振環立下的規矩,黃氏家族的男丁只要生前未曾犯過嚴重過失,死後均可葬於墓園以及在祠堂擺放牌位;民國初期,黃振環的後人又對該規則予以修改,順應潮流,外姓男丁入贅黃氏家族後改為黃姓的,死後亦可參照黃氏家族男丁的待遇入葬墓園,牌位可進祠堂。這次,死於非命的黃繼仕就是按照修改後的規矩辦理的。
富商黃振環可能是一個思維活躍而且喜歡標新立異的主兒,他制定的規矩中,還有其他家族沒有的一條:入葬墓園的黃氏亡人,棺柩須在祠堂後院停放三年方可落葬入土。如此規定,大概是生怕死者生前隱瞞了嚴重過失,死後方被揭露,那就同樣不能進祠堂、葬墓園——反正棺柩尚未下葬,抬出去就是。當然,按理說即便下葬了也是可以把棺柩挖出的,不過,以黃老爺子的觀點那就是動了風水,要敗家的。當初老爺子立此規矩時,有族人建議乾脆在祠堂旁邊另設偏廳,專供停放棺柩以及逢年過節時家屬祭祀,遭到老爺子的斷然否決。為什麼呢?據說黃振環為此特地跟一位精通風水相術的道士探討過,認為棺柩必須露天停放,以散發戾氣,日後入土鬼魂不會作祟,家宅族人就可安穩。那麼,棺柩在露天一停三年,風吹雨淋,待到下葬時豈不已經油漆脫落、斑駁開裂?這個,黃老爺子已有考慮:每年三伏時節請來漆匠師傅給每口棺柩重新上油漆。
按照六十多年前的規矩,一般老百姓家裡有人去世,只要家境尚可的,起碼停屍三日,以安其魂。不過,黃繼仕的情況不同,他是死於非命,屍體又是解剖了的,所以其妻黃彩芸接受族裡老輩人的建議,遇害次日就入殮,第三天,即10月23日就僱了一條木船運往黃家莊,停放於祠堂後院。沒想到,當天晚上,黃繼仕的棺柩就被一把火給燒了!
黃氏家族的祠堂、墓園是有專人管理的,那是黃家莊的一戶貧苦農民,戶主姓姚。這人的腦袋長得有些畸形,方方正正,特別大,所以人都稱他“姚大頭”。當初黃振環購地置辦祠堂、墓地時,物色管理人選,條件是忠厚老實勤快、無田地房產的赤貧之人,選中後全家可入住祠堂,佔用房產兩間,免租耕種族產田地若干畝,世代承襲。當時選中了從蘇北逃荒過來的姚大頭的祖父,到姚大頭已經是第三代了。
昨晚,姚大頭一家五口與往常一樣,天黑後早早歇息。睡到下半夜,姚大頭的妻子忽被驚醒,睜開眼,只見窗外夜空一片火紅,便知不妙,急忙喚醒丈夫。姚大頭外衣都來不及穿,躥到門外一看,震驚之中也有幾分不解:失火位置竟是後院!後院是停放棺柩之處,怎麼會失火呢?
當下姚大頭便抓了個水桶直奔後院。著火的是那口白天剛停放的棺柩,看樣子火已經燒了一陣了,棺蓋已經燒燬,棺體即將散架,棺材裡的屍體及隨葬物品也著了火。這時,妻子、兒子也已趕到,一家人打水的打水,撲救的撲救,總算把火澆滅。不過,黃繼仕的屍體已經受損,被火燒的倒在其次,一大半因素是入殮時塞在屍體四周的一包包生石灰和潑上去的水發生化學反應導致的。
黃家莊的村民見是棺材失火,皆嘖嘖稱奇。那時人們多迷信,言語間便往鬼神方面引,弄得平素膽子還算大的姚大頭心驚肉跳,打消了立刻進城向黃家報告的念頭。天亮後方才進城,他不知道黃彩芸家住何處,只知道平時代表氏族跟他聯繫的另一老爺子黃今白的住所。黃今白聞訊大驚,當下便命兒子領著姚大頭去鮮荷巷。
黃彩芸的迷信思想更嚴重,聽姚大頭說鄉里人懷疑這是“天火”,嚇得瑟瑟發抖,一迭聲問“怎麼辦”。姚大頭是沒有見過世面的鄉下人,哪裡知道該怎麼辦。倒是黃今白那個當教師的兒子有見識,說不行的話,就報告派出所吧。到派出所一說情況,在場警察連同見多識廣的老洪在內都覺吃驚,尋思人已經殺了,還要燒他屍體幹甚?副所長小馬即刻給專案組打了電話。
穆容漢聞訊,馬上招呼徐、胡、宋三人前往黃家莊。來到祠堂後院,那口棺材已經燒得差不多了,黃繼仕的屍體也因煙熏火燎石灰灼烤慘不忍睹。偵查員甚至懷疑這究竟是不是黃繼仕本人的屍身。問黃彩芸,她抹著眼淚說確是丈夫遺體,因為黃繼仕的背部有一道刀疤,已經察看過了,沒錯。
祠堂後院約有七八十平方米麵積,停放著十九口棺材,都是這三年裡去世的黃氏家族成員。院子裡是泥地,下半夜姚大頭救火時潑了二十來桶水,一干村人又闖進來過,天明後還下了雨,地面上是一副什麼狀況可想而知。不過,偵查員還是在一口棺材下面的墊棺木一側發現了一個空瓶子,聞了聞,有一股汽油味兒,於是便斷定黃繼仕那口棺材是給人澆了汽油點燃的。汽油澆在棺材蓋上,所以姚大頭髮現起火趕到現場時棺材蓋已經快燒沒了。
偵查員又查看了院牆,發現東側角落有人攀爬過的痕跡。牆外的泥地上有一枚清晰的腳印,一看便知是昨晚留下的,因為踩得瓷實,所以沒讓早晨的雨水衝損。那時公安機關還沒有專職的痕跡技術員,都是刑警自己提取痕跡。可是,專案組出來得急,沒帶石膏粉,徐紫山急中生智,讓姚大頭去村子裡弄了些糯米粉,用水攪了攪,當石膏粉倒在腳印上,待糯米粉幹後就可以獲取一枚完整的腳印了。那時候還沒有“侮辱屍體罪”,偵查員並未把這件事當作一個案件來看,只因被焚的是兇殺案中的被害人才引起專案組的注意。所以,大家自然而然要把此事和兇殺案聯繫起來——
如果說兇手殺害黃繼仕是因為與其有深仇大恨,那麼,他的目的已經達到。既然目的達到了,為何還要焚燒黃繼仕的屍體呢?這種做法使人難以理解。不過也有一種可能,那就是兇手企圖轉移偵查視線。如果是這樣,只要查到那個焚屍者,不就等於發現兇手的線索了嗎?
如何尋找那個焚屍者呢?眼下,專案組手頭有焚屍者遺留下的兩樣東西,一是腳印,二是那個盛放汽油的空瓶子。腳印是用糯米粉提取的,不像石膏粉那樣幹得快,即使幹了目前也沒啥用,因為光憑腳印還是無法知曉應該從哪個方向尋找焚屍者。所以,眾偵查員都把目光集中到了那個空瓶上。
先前在現場發現這個瓶子的時候,穆容漢注意到兩個老刑警不約而同對視一眼,料想必有原因。此刻,他讓宋秉鈞把瓶子放在桌上,衝徐紫山、胡真力微笑道:“老徐、老胡,你們對這個空瓶子有何高見?”
胡真力對徐紫山說:“老徐,你向穆組長報告。”
這是一個黃酒瓶。通常一說黃酒,人們就會想到紹興,其實,江南還有另一種黃酒,那就是已經有三千年歷史的丹陽封缸酒。鎮江與丹陽不到百里,當時鎮江人都愛喝丹陽的封缸酒。眼前這個瓶子就是丹陽封缸酒的酒瓶。不過,這個酒瓶有些特殊。一般的酒瓶都是玻璃材質,瓶口用一個不過一釐米厚的軟木塞塞住,外面封上火漆,以防酒味兒揮發。而這個酒瓶卻是瓷制的,而且製作得十分精美,通體翠綠。瓶蓋有兩個,一是內蓋,是用寸許長的優質軟木做的,外裹小羊腸衣薄膜;一是外蓋,同時也是一個酒杯,反扣於酒瓶上方,杯口卡在瓶頸上的環形凹槽裡,由於製作工藝精細,故而嚴嚴實實,密不透氣。這個酒瓶,可以說既是容器,又是一件工藝品。相信凡是購買這種酒的顧客,喝完瓶內的黃酒後肯定捨不得丟棄酒瓶。
徐紫山告訴穆容漢,這種酒瓶盛裝的是丹陽城內“王老三酒坊”製作的“老三村醪”,那是丹陽封缸酒中的上乘佳品,據說要在地下埋七年後方才開缸裝瓶。每年一缸,埋下去是五十斤,七年後挖出來開缸時還剩四十斤,分裝四十瓶,老闆王老三自留二十瓶,另二十瓶投放市場——由鎮江“崇信醬園”獨家經營,價格自然高得嚇人。不過買這種酒的顧客多是富豪,也不在乎多出些錢鈔。
穆容漢聽著,不禁好奇地問:“這酒果真很好喝嗎?”
徐紫山說:“我哪裡知道?尋常百姓都是隻聞其名,別說滋味,就是酒瓶長什麼樣子也不一定知曉。以前查案子的時候我們曾去過‘崇信醬園’,有緣見過空瓶,形狀跟眼前這個一模一樣,不過顏色是明黃的,不知不同的顏色有什麼差別。”
現在的問題是,這麼一個酒瓶怎麼會被當作焚屍作案的工具來使用了?而且,為什麼使用後竟然一扔了之,沒帶回去?
幾人對此進行了分析。用於盛放汽油的容器必須密封,而在當時的鎮江市內,要尋找可以密封且適於隨身攜帶的小容器並不容易。最理想的當然是軍用水壺,可是市面上根本沒有出售的。那個年代中國市場上還沒有塑料製品,所以其他可供選擇的容器只有酒瓶、汽水瓶,而尋常酒瓶的瓶塞都是隻有一釐米厚的軟木塞,打開時極易損壞,不能再次使用;汽水瓶的蓋子則是清一色的金屬咬扣蓋,得用起子打開,而一旦打開就不能再蓋上了。那個焚屍者手頭恰好有一個“老三村醪”的空瓶子,於是就用來裝汽油了。至於他在焚屍後為何不帶走那個空瓶子,可能是由於緊張,也可能是根本沒有意識到達是一個稀罕玩意兒如果是這樣的話,這個傢伙一定屬於社會底層。
專案組決定循著這個空酒瓶的線索追查。
閱讀更多 誰是誰的擺渡人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