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勞動法規定每週休息兩天,而有些工廠一天也不休息?

呆呆小多


1、綜合工時,每天不足8小時。2、特種行業,比如搶險救災,隨時待命的。3、正常工作以外值班的,值班時間不計入加班,不支付勞動報酬。4、勞動密集型產業,靠加班掙工資,比如富士康。工人強烈要求加班,雖然超出每月36小時限制,但足額支付加班費,民不舉官不究。以上四種加班都是合法的,還有一種加班不給錢的,多見於營銷,房地產,網絡公司,在初始人事程序設計上規避法律風險,合同上基本工資按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約定,工資總額無限拆分,包括但不限於各種補貼,績效獎金,崗位津貼,全勤獎等,也可以約定包乾加班費,只要基數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就從其約定,這樣就可以包月使用勞動者了。或者採用工資加績效的約定方式,績效部分可以視情況減發,這樣不違法。如果是工資減績效,就涉及剋扣工資了,勞動者可以仲裁要求補發。


想要熊貓898


首先,勞動法規定的每週休息兩天,這規定在現在的企業很難做到。在國家機關、行政單位可以,有些大型國企也能做到,但企業是要生存要利潤的,是不會放那麼假啦。

我以前在一家外企工作,真正的朝九晚五,週末雙休,偶爾加班也是嚴格按勞動法算工資。可惜後來關廠了,為什麼呢?企業利潤低,老闆說這廠租貴人工貴各種稅費高,沒什麼錢賺,後來把工廠搬越南去了。我當時挺捨不得離開的,這種企業大家肯定都願意呆,但這種企業現在越來越少了。為什麼呢?

因為,企業家(老闆)追求的是利潤最大化,為了利潤他會節源開流,壓縮各項成本。工廠是不會嚴格按勞動法執行的,表面上規範的也是在打擦邊球。比如勞動合同上寫的週一至週五正常工作8小時,週末上班按雙倍工資計算。可是公司會設法把週六變成會議、總結、活動等等,實際還是上班,但不付加班費了。

再說工廠接了訂單是要按期交貨的,為了趕交期也不允許一週放2天假。老闆會動員員工,通常這麼說的:企業,首先要生存,要賺錢!企業賺了錢才能發得起員工工資。鼓勵我們多加班,大多數人為了掙加班費還是願意加班的,呵呵。

事實就是如此。你想要假期多還是要多賺點錢,自己選擇。


喵姐說職場


說到底就是因為窮,在大部分工廠5天八小時工作制的普通員工只能拿底薪也就基本工資也就2000左右吧而且基本沒有什麼福利待遇的有也就一年到頭給你2000左右年終獎金,這裡大部分人都是農村務工人員而且年輕人居多,在如今社會房價日益增長農村養老醫療問題沒有落實到位之前我們80/90後壓力非常大上2000元連最基本的一家人生活開銷都不夠那有心情有時間去休息啊!就其他地方也是一樣的大部分人都沒有高文憑好技術,沒辦法只有犧牲自己唯一能拿出手的時間去拼了,我自己前面在一個物流公司開叉車,那時候工資實行計件制我們在旺季的時候每天12小時工作量有個別時候連續作業24小時雖然很累但是工資對我來說很可觀一萬六七一個月,沒有人強迫你去幹但是你自己就要去幹就為了每個月發工資時候多幾千塊錢誰都知道健康最寶貴但是在如今沒有錢才是最可悲的錢是男人的膽錢更是你家庭幸福的重要條件,人在社會身不由己啊!





沉陌132709509


很多公司實行工時制,我當時畢業時候有一段時間在一家港資企業做過技術,每個月超出176小時剩下的工時按照加班算吧,等於平時的1.5倍,法定節假日3倍工資。當時碰到法定節假日個個都搶著上班😳😳😳。還是比較正規,還經常發季度獎,有七八百塊,效益好的話還上千元。

據我國現有情況,目前有三種工作時間制度,即標準工時制、綜合計算工時制、不定時工時制。標準工時是我國運用最為廣泛的一種工時制度。後面兩種都需要企業特殊申請,不過基於目前很多地方都是按照最低標定底薪的,要是真正按照勞動法每天八小時,一週雙休的話,很多員工只能拿到最低保障工資,所以為了多賺錢,他們也願意加班。

賺錢不容易,生活不容易,還是多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含金量吧,才有機會提高自己的工資待遇。


華章先生


工資是死的,可人是活的啊。

全國各地,每個城市都有個最低工資,像蘇州這種牛逼的城市,最低工資也才2000出頭。

國家規定雙休8小時沒錯,如果你想享受這個待遇,那麼你就只能拿最低工資,有的工廠伙食費還要從你的工資里扣,這樣到手的錢就更少了。

工廠這種地方大家都知道,工資主要是靠加班。一天8小時候,再加2到3小時的班,加班工資1.5倍,加上吃飯時間一天就是12小時,大多數時候,你一天吃飯休息的時間加在一起都沒有1小時的。廠裡給的午飯晚飯各半小時,有的甚至只有10分鐘。然後週六2倍工資,週日休息。這樣完美的按照勞動法的規定,雙休8小時,加班都是有工資的。

當然,這種待遇都是正規的工廠。所以說,工廠都是一天12小時,上6休1。其實就相當於默認這種模式了,你想要8小時就下班領導也不會同意。

工廠不是好地方,年輕人最好還是不要進了,時間長,人就廢了,我說的是流水線,技術工還是可以在裡面混一混的



那小子姓劉


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我先呵呵一下。我很納悶,提問者難道不食人間煙火嗎?這樣的問題,答案都是禿子頭上的蝨子,明擺著的事!是真不明白還是揣著明白裝糊塗?

前一陣子,某工作制引起網絡熱議。違法嗎,毫無疑問,肯定是違法。可是,看看那些企業大佬的態度,跟喊著號子似的,你方登罷我出場,齊心協力,集體發聲,齊刷刷地為該工作制站臺。而且,還說得冠冕堂皇,一副正義凜然的樣子。反對的都是普通勞動者,支持的全是老闆群體。為什麼?屁股決定腦袋!

能讓員工休息一天的企業還算不錯的。中國地方很大,在很多私企,休息對員工來說都是奢求。偌大的中國,多少個企業沒有休息日,恐怕誰也說不清。不過,多數企業還是有休息日的,一般中小私企以及一些餐飲及服務行業,大都採取彈性休息,每個月3-4天,根據自己的情況選擇休息。

為什麼有的企業休息日很少呢?這裡面有很多現實問題。

第一,勞動法並沒有規定每週休息兩天,明確規定休息一天,每天勞動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週勞動時間不超過44小時。特種行業因生產需要實行其他作息制度,需經過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見,每週休息一天是正常的,但是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按法律規定來推算,不加班的情況下,每週應該工作5.5天。

第二,計件工資制。中國很多私企都實行計件工資制度。規定一個計件單價,員工幹得多掙得多。企業沒說不讓員工休息,你可以休息,幹不夠勞動定額規定的數量,錢就掙得少。而凡是進廠打工的勞動者,哪個不缺錢呢?所以,為了多掙錢,他們寧可選擇不休息。

第三,就業考量。企業長時間不讓員工休息,肯定是明顯違反勞動法,可是為什麼不能得到杜絕呢?因為違法成本低。現實是,民不告官不究,即便有人舉報,有關部門也會出於就/業方面考慮,對企業睜隻眼閉隻眼。這麼多剩餘勞動力,就業才是核心。上面高舉輕放,企業自然有恃無恐。

第四,企業佔據強勢和主導地位。任何時候,勞動者都是處於弱/勢,全世界莫不如此。因為資方掌握著就業決定權。所以,這是一個很現實的,也是也很棘手的問題。企業違法了,員工能怎樣?你就可以舉/報或者到有關部門起/訴,結果是企業毫髮未損,自己反而丟了飯碗。

第四,資本逐利屬性決定。對於企業來說,無不希望員工創造更大的價值。方法一般有兩個,一是技術升級, 提高勞動效率,二是延長時間,讓員工幹更多的活。所以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什麼企業喜歡加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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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那點事


勞動法規定的東西還有很多,比如最低薪,比如養老保險,比如帶薪休假等等,但你看看工廠和企業,除了一些比較大的或國企,又有幾家真正落實了呢?理想很豐滿,現實連骨感都沒有。

現在的很多工廠,真正實現雙休的鳳毛麟角,大多數都是每週休一,或者全年無休,有事就請假,無非當天沒有工資就是。這種現狀並非只是工廠的問題,而是工廠與工人的一種默契,工廠可以多出活,多出經濟效益,而員工可以多幹一些時間,多拿到一些薪水,特別對於那些計件為主的工廠,員工並不反對常年無休,因為多休息一天就意味著少拿一天的工資。

我接觸到很多加工型的企業,主要是給大企業做材料外包的,機器一天24小時連軸轉,工人都是三班三倒,緊張時甚至是兩班兩倒,常年都是這種工作模式,超過8小時全部客外算加班薪水,有時候車間主任排班時,不給誰排加班就會得罪誰,因為加班費用是8小時內的1.5倍,所以工人都搶著要加班,哪還捨得休週末。

特別像很多加工型企業,公司企業的效益就是時間上的累積,利潤很薄,要通過不斷的走量,走大量才能實現利潤上的擴大,所以就不停的加班加點,而公司賺的多了,工人的收入自然也就水漲船高了。


元芳有看法


目的只有一個那就是利益,原因是2019年1月1日開始不是由企業代繳五險一金,而是由國家稅務局統一徵收!而推出來的996.來回避損失!是什麼意思呢?原來這些企業公司都是給職工按最低標準繳納五險一金,由稅務徵收後是按職工的工資好低來算的,馬雲給職工的工資很高,要繳納五險一金會增加大老闆企業家一大筆💰💰💰💰💰💰💰💰?996八個小時之內工資都是按最低標準給的,這樣要給職工繳費也是最低檔,加班後工資才提上來不算在工資之內,實際如果沒有加班你也能得到這些工資,只是換了個方式,大老闆就能省下這筆錢,又能給企業帶來更多利益,又能迴避國家的稅務徵政策!這樣工人不得不加班來拿到這筆錢,利用物質綁架職工的身心健康。被迫加班!不加班把你說成對企業沒有責任就有理由辭退你。國家也不是沒有考慮到有些企業的難處,所以兩回期間暫緩由稅務徵收,暫時不得向企追繳!五一全國首次降低五險一金!從來沒有過的事。馬雲誰叫他是名人呢,他的發聲會有很多企業大老闆,效仿!無視法律,無視職工的身心健康,堂而皇之的牟利,利益綁架了法律法規,有法不能依,難依,要不企業倒閉,經濟受損,這樣一來工人職工的利益就不能得到法律保護,損失的是底弱群體的利益。事實上大多企業過去一直就是這麼幹的,工人是十到十二小時,一星期修一天。五險不交或少交,一金有也最低的,大多沒有!加班費也比例少,退休金也就是兩三千,只有國企,機關單位能做到八小時,而且工資高,五險一金比例也高,一金百分之百有,退休金七八千,分配不公,不平等現象,都是拿國家的錢💰,而企業都是拿自己的利潤!底群體沒有得到公平,平等對待,法律沒有得到執行,致使現在國家想保護百姓才推去由稅務統一徵收,反而卻又來了個996惡性循環中?原因在於國企機關單位交的費比例太高,人人想進去得到這個金飯碗,甚至出十萬,二十萬,三十萬,買進去,誘發了貪汙腐敗的滋生。而另一面卻無人願意去招不到人現象,誰願意去幹十一二小時的企業,工資也不像國企機關單位高,還有休年假,加班費還高,退休金更高,一金更不用提了。必須要降低國有企業機關單位的五險一金比例,工資,提高普通職工的五險一金比例,平衡利益。依法治國,以人民的利益為先,為人民服務,仁慈治不了國,利益還是大於懲罰,會滋生更多多大的貪腐腐敗。坦白從寬抗拒從嚴。該出來個部門管管了。改革已到了深水區。996.是利益物質和精神需求兩者之間博弈的結果!何去何從看國家怎麼對待996.


雲城城主東方白


一般情況下,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天。但是,某些特種行業因為業務需要,在經過勞動行政部門的批准後,可以行使其他的休息辦法。

首先,這個題目描述有誤。勞動法並沒有規定用人單位每週必須讓勞動者每週休息兩天,而是規定用人單位必須保證勞動者每週能夠休息一天。法條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另外,在工作時間上,勞動法明確規定勞動者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小時,每週工作時間不能超過44小時。如果用人單位確因生產任務需要勞動者加班的,需要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且經過工會的同意。但是,每天加班時間原則上不能超過1小時,特殊原因下需要再延長的,每天不能超過3小時,且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所以,現在吵的熱火朝天的“996工時制度”,是違反勞動法的。

另外,某些特種行業因生產、經營的需要,確實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實行其他的作息制度,那麼在經過勞動行政部門的批准後,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突破勞動法規定的工時、休息支付。比如保安、駕駛員等特殊行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企業因生產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定的,經勞動行政部門批准,可以實行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

之所以在現實生活中,存在著大量要求勞動者不準休息的“黑心”企業,無非就是兩種情況。一是該企業是保安、駕駛員等特種行業,二是諒勞動者也不該輕易反對的強勢企業。前者還好,後者就真的是在明目張膽地剝削了。


冰焰


勞動法是為了維護勞動者權益的法律,必須被尊重和遵守。

1,不尊守勞動法,是違法的行為。

不遵守勞動法是對職工權益的侵犯。

2,遵守勞動法,使職工得到充分的休息,不僅維護的是職工的利益,同時也是維護用人單位的利益。因為只有勞動者充分得到的休息,才能更有充沛的精力投入到生產活動當中去。

3,個別特殊的工種,可能受到天氣,季節等影響,不能機械地照搬一週休息兩天的規定。這種情況下,他們應該得到串休和經濟補償。

4,勞動者一旦在權益上受到傷害,應該立即與用人單位交涉,或者到勞動部門去舉報。

5,勞動者權益受傷害的重災區,集中在私人企業以及微小企業當中。全社會應該關注這個群體,在輿論和道義上支持他們。

維持一個公正的社會環境,需要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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