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人涉嫌开设赌场罪案在我市法院公开审理

4月25号,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吴某根、郝某清等12人涉嫌开设赌场罪一案。部分党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过程。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2018年7月起,被告人吴某根伙同郝某清,选择在我市天柱山镇、痘姆乡、黄铺镇多处偏僻农户家中组织开设赌场,先后邀集王某凤、聂某锋等人坐方参赌,多次用麻将筒子牌砸“二八杠”的方式进行赌博。“板子”从100元起步,上不封顶。赌博时,吴某根从中抽取“红子”钱,结束后扣除赌场开支平均分红给各股东。12名被告分工负责维护秩序、保管红子钱、人员接送、望风等工作,并按日结算工资,组织严密。每次参赌人员十几人不等,非法获利共计12余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吴某根、郝某清等人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二款和第二十五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开设赌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吴某根等人多次实施开设赌场犯罪,严重破坏了当地社会秩序,造成了恶劣影响,系恶势力犯罪集团。

12人涉嫌开设赌场罪案在我市法院公开审理

庭审中,法庭就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情节等进行了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法庭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依法充分保障了被告人各项诉讼权利。庭审现场公开透明,全程录音录像。

因涉案人数众多,案情较为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江道良 徐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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