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仁济医院赵晓菁事件#?

卷北


  • 事件核心在于,赵医生的行为也是执行职务,而非个人行为;警方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成为事件升级的关键

据说,这个事件已经大结局,当事医生和警方各退一步,都认为自己没有做错,但都有“需要提高的空间”。

再加上,很多网友认为,当事的患者夫妇也没有错,这个事件似乎出现了这样一种奇怪局面:

闹得沸沸扬扬引发社会巨大争议的涉及医患警三方的事件,三方都没有做错。

这样,问题就来了,涉事三方都没错,那么到底谁错了?

患者“加塞”了吗?

依正常门诊秩序,患者挂号后在候诊区等候,就诊次序由护士依照挂号先后次序叫号,安排进入诊室接受医生看诊。

就是说,正常的秩序是由护士维持,在接到护士安排之前,患者不能进入诊室,见不到医生。

而事件中的患者,据说是被照顾加号,在12:50接受赵医生初诊。由于需要调阅此前的CT片,相约15:30继续看诊。

根据报道,到了15:20许,患者丈夫韩某“进入诊室要求赵医生给他妻子看诊”。

这里,所有的报道都忽略了本事件中最为重要的一个角色——护士,和最为重要的一个情节——韩某所谓“进入”诊室必然是没有在护士允许甚至不顾护士劝阻硬闯进的诊室。

等到约定的15:30,韩某再次“闯进诊室”并与赵医生发生口头争执。

显然,韩某的行为妨碍了当时正在看诊的患者继续接受看诊(据称,当时正在看诊的患者是知名演员胡歌的丈母娘,胡歌为此专门发了帖子描述了事发经过)。

也就是说,韩某的行为不仅属于插队,甚至明显破坏了正常的医疗秩序,使得医疗行为不能正常进行。

有些人以患者有预约为唯一理由就认为患者夫妇没有插队,显然不符合事实。

赵医生错在哪里?

门诊工作中,医生的职责是看病,维持医疗秩序的是护士。

当然,这里仅限于正常的医疗秩序。

当有人不服从护士的安排,特别是不听护士劝阻,以强力硬闯诊室,被打破的医疗秩序已经超出了护士可控制范围。

这时,护士或者跟医生进行协调,并征得其他候诊患者的同意,对于有特殊需求的患者予以优先的照顾;如果不符合优先的条件,患者仍执意“优先就诊”,那么,护士应该向医院相关部门,即保卫科求助,请求安保人员协助维持秩序。

现实中,即使是安保人员到场,真正能做的也很少,如果遇到不听劝阻,执意使用强力的患者,由于安保人员并不具有法律赋予的使用强制手段的权力,他们事实上真无能为力。

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应该由医院保卫科报警请求警方维持秩序。

也就是说,无论如何,维护医疗秩序都不在医生的职责范围内。

因此,赵医生直接“挺身而出”“亲自”维持医疗秩序,是他犯下的第一错。

在患者不接受协调和劝阻,赵医生更不该亲自动手试图将患者韩某推出诊室,并因此发生“肢体冲突”——这是赵医生的第二错。

警方的处警过程始终合法,仅仅有不合情之处?

如上所述,首先应该报警的是医院方面。

现实中,患方首先报警。

处警的警察很显然把事件定性为一般的民事治安纠纷——这是警方在本事件中的第一错,也是根本性错误。

这一错误的定性酿成了后续的系列不应该。

事实上,事件中,医方的护士和医生分别承担着维持医疗秩序和看诊的职责,即使后来赵医生“越权”进行维持医疗秩序行为,他们执行的都是职务行为,而不是个人行为。

处警警察应该自己或者通过护士联系医院安保或其他职能部门来参与事件调查处理。

遗憾的是,整个事件中,至关紧要的护士似乎“从没有登场”,事情闹了半天,安保人员和相关职能部分人员似乎也没有“出场”,即使警察提出找其他医生接替他未完成的职务任务,也是直接向赵医生建议,而不是医院相关的职能部门——这里应该是医院门诊部或医务科。

据称,除了一般性了解情况和处置,警察还在旁等待赵医生继续看诊20分钟,这段时间应该远超过半小时以上,却似乎始终没见医院职能部门人员出场。

期间,警察也没有认识到自己对事件定性的错误——警察处警执行的是职务行为,而赵医生执行的也是职务行为——事件应该是是警方对医方(包括当事的医生护士)的公对公,而不是一般治安纠纷中警方对自然人的公对私。

接下来,警方在赵医生没有完成职务行为的情况下,要求赵医生置正在候诊的患者于不顾,离开职务岗位,前往派出所接受问询——这是警方处置中的第二错。

赵医生拒绝“擅离职守”的行为是完全正当的,却被警方认定为不配合警方的行为,因而错误采取了第一项强制措施,口头传唤——这是警方的第三错。

此时,警方既然采取口头传唤的强制性措施,事件就已经升级。问题是赵医生并没有认识到事件性质的升级,仍坚持不予以配合——这是赵医生的第三错。

此后,赵医生不但不予以配合,反而采取不冷静的行为试图使用强力对抗警方的执法,即所谓与警方发生肢体冲突——赵医生的这种行为不仅是错,而是危险的,因为,这已经上升到涉嫌“袭警”的地步——赵医生的大错特特错。

此时,警方采取了暴力制服和上警械(手铐)手段,这是法律赋予警察的职权,此时的强制行为是无可挑剔。

因此,按照目前的一般社会法则,事件中的三方各有一大堆错,而不是都没有错。


挣脱枷锁的囚徒


上海仁济医院事件,赵晓菁医生不得了、还了得?!

一、赵晓菁确实医术超群。是仁济三甲医院不可多得的专家,应该属于知识分子类型。

二、赵晓菁目无弱势群体。俗话说“求人三分低”,何况是来求专家看病,只要来求医者“脑子没进水”。是绝对不可能首先出手与赵晓菁发生肢体接触。从事实状态分析,向警方报警的是来求医者,赵医生就是胜利者,(一般情况下,报警者肯定处于当时的劣势)如果赵医生目中和心里有同情弱势群体,他能打得别人报警求助警方?

三、赵晓菁目中无法。警察穿着警察的制服,是代表国家在执行公务,理应无条件配合。然而,他不仅不配合,反而袭警。赵晓菁的行为是专家还是”李槐”,老百姓无法解除疑惑。

赵晓菁事件,决不是简单的医患矛盾,更不是“医闹”。社会应该给求医者、赵医生、警察一个公正说法,哪方都不能背黑锅。公安部门既然出了警,就应该立了案,立了案就要销号,销号就有结论。老百姓期待公正的结果。

赵晓菁事件是“不得了”,是”还了得”。都应从不同的角度深度思考。


杨枝清


我看了好几位评论,什么叫加号,专家号如上午五十个号挂完了,就不能挂了,只能由医生同意才可以加号。那天这位患者是得到赵医生同意才加的号,首先赵医生高尚品德,为患者所想,不让患者白跑,而患者加了号之后,多次去打扰赵医生,赵医生正在电脑上看前几位挂了专家号患者看病历,多次打扰赵医生,作为赵医生有何感想,特别是化疗的药,担心配错药,所以赵医生让患者出去,等前面挂了专家号看完再让加了号进来就诊,那位患者脾气来了,就是拖拉,诊疗间这么小,人也多,动作也不大,还是这样一句话,赵医生不是拳击手,没练过没拜过师。如你们有良智的话,问一声赵医生,看一上午专家门诊,口渴了有时间喝水吗?可是时间给了患者啊!


心太软169


1.赵医生给外地患者加号,并协助调取拍摄片子。这是医德!

2.赵医生拒绝插队,阻止患者扰乱正常的医疗次序。这是原则!

3.当患者屡次影响工作的时候,找医生没有寻求医院相关部门的支持。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法律意识淡薄!

4.按警方通报内容,赵医生已经构成刑事责任,应该接受处罚!

5.患者多次骚扰医生医治病人,构成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也应该接受法律处罚!

6.本是一起普通医患纠纷,现在上升之警医冲突全民关注,其中给大家留下深思!

7.如果赵医生和患病家属确实构成违法违规的行为,现在以和解的方式结束,不利给后人以警示!


斌191806575


1、赵医生给外地患者加号,并协助调取拍摄片子。这是医德!

2、赵医生拒绝插队,阻止患者扰乱正常的医疗次序。这是原则!

3、当患者屡次影响工作的时候,找医生没有寻求医院相关部门的支持。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和对法律意识淡薄!

4、按警方通报内容,患者在派出所等不及警察带医生去派出所对质,就以“派出所偏向医生,以投诉相胁迫警察👮” 证明:a、此患者具医闹特质!到了派出所都还敢闹,反正明患者在医院也是这样子去闹的!!b、警方执法素质低下,见人一闹就害怕😱!

5、患者多次骚扰医生医治病人,构成了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也应该接受法律处罚!

6、本是一起普通医患纠纷,现在上升之警医冲突全民关注,其中给大家留下深思!!这次是警察被敢于“闹事者” 予以行动上支持!就对 医生采用强硬措施!!!这是在鼓励人们 敢于 “闹事”,就是在执法机关也可以玩无赖撒泼!!警方就会对别一方反感!敢闹者成功!!

7、赵医生敢于对“医闹”者说不!应于支持和鼓励!患病家属确实构成违法违规的行为,应当给予法律制裁!!,给后人以警示!!!


君军junjun文军


“仁济医院专家与患者家属纠纷”的启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拥有99万粉丝的21世纪经济报道:4月25日,网络上出现了一则“拒绝插队引发矛盾,仁济医院专家竟被戴上手铐带走”的帖子,引发网络热议。演员胡歌发声,王思聪转发,此事关注度持续攀升!事发地执法部门已及时发出情况通报,事发经过基本清楚。“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我们不讨论谁是谁非,此事自有执法部门查明事实依法处置,就借此网络热议事件,共同讨论一下规则意识问题。

规则,一般指由群众共同制定、公认或由代表人统一制定并通过的,由群体里的所有成员一起遵守的条例和章程。这是我们对规则的一种朴素定义,规则的近义词是规矩,“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规矩就是法律,这是我们大家的共识,正常的人都不会反对。举个简单的例子,人有内急,通俗点说,就是想撒尿了,人的生物性应当尊重,但人的社会性同时存在,那你得赶紧找厕所,最起码找个没人的地方解决,不能在公共场所随地大小便,有的成年人就说了忍不住就在公共场所大小便了,不就是不道德嘛!不是不道德,此种行为违反了社会规则,违反了文明社会的最低道德——法律。这个违法行为叫作“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要处以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见,规则与法律,你见与不见,他一直都在,不悲不喜,不离不弃!但是,如若违反,即使普通如随地大小便,痛快之后也有会被拘留的烦恼。

具体到“仁济医院专家竟被戴上手铐带走”的网络热议事件,如果涉事人员都能遵守规则、法律,看病的按照预约顺序来,多点耐心与规则意识,管控情绪还有利于疾病康复;医院专家面对患者的“插队”,拒绝当然合理,但当患者家属情绪激动,诊疗秩序受扰时,维护秩序的职责就应由医院内保人员履行,诊治疾病是医生的专长,维护秩序却不是,医院专家干了保安的活,“呛行”且不专业,患者报警,警察依法口头传唤,如情况通报所说,不能拒不配合,因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警察执行强制传唤,根据法律,“可以使用手铐、脚镣、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该医患纠纷中,仁济医院的专家医生仁心济民,说看完病再接受传唤,的确敬业,但警察执行公务,代表的不是警察个人,他们是国家法律的维护者,在执法过程中,他们代表的是国家的法律以及法律的尊严。“无法无天”,秩序不存,我们将所处何世?祈愿相互理解,遵守法律,严格执法,全民守法,共建和谐法治社会,早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5A精神家园


我认为问题的根子在于过分强调“执法程序”上。

其实,网上意见基本上倾向于认为双方都无大错。警方刚性有余,柔性不足。赵医生配合不够,理解不够。

但这里我们不妨假设一下:如果警方真象大家希望的那样,以情执法,等待赵医生诊治完病人再带离,结果会怎么样呢?舆论肯定是骂警察“软弱”,欺软怕硬,见了权贵就低头;赵医生也会被骂蔑视国法,搞特权。如果有关部门追究两位警察不按程序执法的责任,估计他们也是百口难辩的。

由此可以看出,作为执法者,两位警察首先要考虑的是执法程序不能出问题,只有执法程序正确,事后才能不被追责问责。至于情理,只能往后放一放了。

是谁逼得执法者这样强调“执法程序”?其实是我们大家,是网络舆论,使执法者不敢有任何的差错。常常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左右为难。要做到既严格执法又要合情合理,理论上讲的通,现实中是很难做到的。


贺兰上空的云


这个医生有很多机会掌控事态发展的主动权,但是他都放弃了。首先病患和家属“插队”时他完全可以停止治疗,请相关人员到现场维持或恢复秩序,此其一;当矛盾升级为肢体冲突时他应该先报警,是他的症室被无理取闹的人闯入导致的冲突,他为什么不报警?此其二;当警察出警到了现场后他应该配合警察把事情解决,而不是以有其他病患为借口拒绝配合警方,此其三。另外有一点存在疑问,其他病人在事态严重之前,也就是所谓的插队发生之时难道都不发声音的吗?

如果说这个医生受到了羞辱,那也是自取其辱,本来有理的事情被他自己搞得没道理了。相信给他上铐的警察也不想这样的,警察在出警的时候代表的可不是个人而是法律,医生的表现至少是藐视法律,而且涉嫌袭警。如果警察不把这个医生带到警所,可能这几天刷屏的就是“医生打人,警察包庇”这样的话题了。可笑的是那对搞事情的东北夫妻居然可以置身事外。


顺顺爸爸2


赵医生是我们国人的宝贵财富,高超的医术挽救了多少患者的生命,诊断病人的场所,容不得任何人干扰,包括执法人员,就是赵医生犯了死罪,也要等他从手术房里出来才能抓捕。当今社会医患矛盾时有发生,我们理应先维护医生的权益,因为他是在工作时间,是因公,病人看病是私事,公私不分,何以平息网友的评论?赵医生本人也退让了,认错了,能理解执法人员的工作,是坏事也是好事,网友们既支持执法人员,同时也支持赵医生,那么,大家都为他们高兴,理解万岁,让赵医生安心地去上班,还有很多的病人等着他,大家不要再干扰他们了。


A0金鹰老师


几天来上海同济医院的事件,牵动着广大关心此事的读者,各种观点都有,然而使我感到万分难过的是,一个始终想着患者,心怀大爱的医师内心的无助与无可奈何,可能有人不同意我的观点,那我们就来看看事件的主线与本质把,首先赵主任同意患者加号,是为自己吗?显然不是,那是他有医者爱心,患者多次在赵主任与其他病患诊断中被打扰,推肇事患者出诊室,并有抓扯,是为了什么,显然是维持诊疗次序和被诊疗者隐私,在安静的环境下,才能给出科学的病理判断,是为自己吗?显然不是,那么我们来看患者报警的目的,是主张自己的权利对吧?这肯定没有疑问,那为什么以报警的方式主张,而其行为所使,无人同情和被当时在场等候看病的所有人所蔑视,所以选择报警,其分析为,我得不到诊治,大家都别想治疗的心理,生活中这样的人有吧?,警察接警后出现的情况才是心酸之处,我们在这里讨论程序的合法性未免太偏僻了,赵医生傻傻的坚持病人为本,也太天真,在自身涉嫌到“违法”的境地还在想着后面还有等候的病人。我们在来看看警察强制的理由,怕被举报者投诉所以要强制带离,(我怕被误解)彰显国家法治的威严所以强制。(我履行职责)至于这彰显的效果,其实所长在回答提问时,就已经说得很委婉了,不再多说。而赵医生至始至终都只想到的是他人……其实赵医生是呐喊了的,我们应感到这寒冷的呐喊“我认为警察是保护者”,无关对错,我们都应该出来因这社会风气,医患矛盾,良知的缺失给,赵医生道歉。只有躬身道歉才不会漠视生命,只有各行业心中有良知,国家法治,国家发展方能长治久安,民族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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