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上午,由德格縣監察委移送審查起訴的原亞丁鄉專職紀委副書記劉某涉嫌挪用公款、貪汙罪一案,在德格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德格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牟彬、副檢察長張國祥出席支持公訴。
庭審中,公訴人緊密結合案件事實,向法庭分層次地出示了證據材料,被告人劉某對公訴人指控的犯罪事實均無異議,自願認罪,並對其行為表示深深的悔恨。
整個庭審過程,公訴人所指控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論據有力,法庭教育有的放矢,用語規範,條理清楚,為公訴人出庭起到了良好的示範引領作用。
同時,對被告人劉某進行了法庭教育,告誡領導幹部要合法運用手中的權力,敬畏權力,多為發展出良策,多為群眾謀福祉,否則,以權謀私,公權私用,侵犯群眾利益,最終結果必定是鋃鐺入獄,身敗名裂。
整個庭審過程起到了良好的法制宣傳效果。合議庭當庭對劉某犯挪用公款、貪汙罪進行了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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