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播報】無為縣人民檢察院決定以涉嫌搶劫罪、故意殺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某

【案件播报】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某

2019年4月19日,無為縣公安局對無為縣泥汊鎮保安行政村神塘外護圩(原安福砂站)一起故意殺人案立案偵查,並於當日將犯罪嫌疑人胡某某抓獲歸案。在案件偵查階段,無為縣人民檢察院多次提前介入,引導公安機關偵查取證。2019年4月28日,無為縣公安局以胡某某涉嫌故意殺人罪,提請無為縣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無為縣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胡某某為劫取財物而預謀故意殺人,涉嫌搶劫罪;後為滅口而故意殺人,涉嫌故意殺人罪,符合逮捕條件,遂於2019年4月30日決定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某。

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案件播报】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某
【案件播报】无为县人民检察院决定以涉嫌抢劫罪、故意杀人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胡某某

文字|汪 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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