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5期>【扫黑除恶】立足检察职能 进一步发挥“两个通告”作用

近日,芜湖市公检法司四单位联合发布了《关于再次敦促黑恶势力违法犯罪人员限期投案自首的通告》,芜湖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关于敦促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限期向组织主动交代问题的通告》(以下简称“两个通告”)。

<第745期>【扫黑除恶】立足检察职能 进一步发挥“两个通告”作用

如何立足检察职能进一步发挥“两个通告”作用,芜检君从市检察院扫黑办获悉,市检察院强化了三项举措,具体如下:

1

严格落实办案中告知当事人“两个通告”内容的要求,对受理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举报申诉、刑事执行、民事行政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等案件,应在告知诉讼权利义务、进行讯问询问时一并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有关当事人“两个通告”内容,鼓励他们检举揭发涉黑涉恶涉“伞”违法犯罪线索。

2

充分发挥刑事执行检察职能,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在全市在押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中广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教育、深挖黑恶势力犯罪及其背后“保护伞”线索活动,向他们宣传“两个通告”的内容以及检举揭发自首的刑事法律政策,“墙内”“墙外”同时发力,全力开辟扫黑除恶“第二战场“。

3

加强干警纪律教育,主动开展自查自纠。全体检察干警要认真学习“两个通告”的重要内容,严格落实《芜湖市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六不准”制度》,切实加强自身廉洁自律。要坚持刀刃向内,凡是反映检察人员涉黑涉恶的,一律移交派驻纪检监察组严查,绝不姑息。

<第745期>【扫黑除恶】立足检察职能 进一步发挥“两个通告”作用
<第745期>【扫黑除恶】立足检察职能 进一步发挥“两个通告”作用

来源 芜湖市人民检察院

审核 陶 俊 吴荧

<第745期>【扫黑除恶】立足检察职能 进一步发挥“两个通告”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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