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圈賣有毒“減肥藥”!嫌疑人被判五年半

央視網 今天


近日,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微信朋友圈銷售有毒、有害減肥藥的案件,相關嫌疑人最高被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2萬元;最低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吃了朋友圈買的減肥藥 頭暈、口乾還睡不著覺


小玲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有人賣減肥藥,於是就買了五瓶試試。“她宣傳說效果很好,一吃就見效,價格也便宜,390元一盒。”小玲服用後減肥效果沒看到多少,反而出現了心悸、吃不下飯、口乾及月經紊亂等副作用。“我去醫院找中醫看了下,說我是腎陽虛、肝火旺,血檢為糖代謝紊亂、內分泌失調。”察覺到減肥藥可能有問題,小玲不敢再吃了。

同樣在朋友圈購買減肥藥的還有小婷,她買了一盒試用裝吃後,覺得效果還行,就又買了幾盒給自己的媽媽、小姐妹們。結果沒過幾天,大家都反映出現了頭暈、口乾等副作用。“本來我以為只是我一個有反應,結果我小姐妹吃了後,一晚上睡不著。而且只要一不吃藥,體重立馬就反彈回來。”

不止小玲和小婷,自2017年以來至2018年上半年,先後有多位市民反映,在微信朋友圈購買到一種副作用嚴重的減肥藥。

減肥藥中含有多種非法添加劑 3名嫌疑人被判刑


經公安機關調查,小玲等人的減肥藥都是從盛某手中購買的,其中含有法律規定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西布曲明、呋塞米、酚酞成分。而盛某所在的“微商團隊”以章某為首,2016年至2018年間,團隊銷售金額達幾十萬元。

經查,2015年至2017年,被告人章某在杭州經濟技術開發區、浙江省安吉縣等地居住期間,先後從被告人郭某及胡某(另案處理)等人處,通過多次低價購買無品牌、無認證、無正規包裝的減肥膠囊,後通過微信朋友圈加價出售給他人。

而被告人盛某,原來是從被告人郭某處購買上述減肥膠囊用於出售,自2017年起成為被告人章某的下家,從章某處購買上述減肥膠囊通過網絡交易加價出售給他人。其中章某自2017年4月至2018年3月期間,銷售金額達456000元;郭某自2016年8月至2017年5月期間,銷售給章某、盛某的金額共計達49215元;盛某自2016年8月至2018年2月期間,共計從章某、郭某處購買金額達28856元的減肥膠囊用於加價出售。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章某、郭某、盛某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其行為均已構成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依法應分別追究刑事責任,其中被告人章某屬情節嚴重。

經法院判決,被告人章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92萬元;被告人郭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10萬元;被告人盛某犯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6萬元。

法院提醒廣大愛美女性:減肥瘦身需謹慎,保持理智是首位;藉助外力不可取,少吃多動是關鍵;以瘦為美雖潮流,健康身體更重要。


來源:錢江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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