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看待中外合作院校?

飚来


按照教育部红头文件的说法,“中外合作办学是指中国教育机构与外国教育机构依法在中国境内合作举办以中国公民为主要招生对象的教育教学活动。”

从中我们可以明确:举办主体是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国教育机构和外国教育机构;办学方式必须是合作办学,既不是合资办学,也不允许外国教育机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独办学,招生对象是中国公民,而不是主要招收外国或者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和台湾地区的学生,教育教学地点主要在中国境内,办学机构和项目都依法取得行政许可证。

(1)中外合作办学的本科教育形式

2+2模式:即在国内学2年,国外学2年。学生在国内必须完成国外大学一、二年级的大部分课程,包括一些专业课,其余课程在国外完成并获得学士学位。

3+1或者4+1模式:即在国内学三年,国外学一年。学生在国内必须完成国外大学前三年的大部分课程,最后一年到国外大学完成部分专业课程并获得学士学位。
4+0模式:即完全不出国的“本土留学”。所有本科课程都在国内学习,外国合作院校提供教材、师资,按照外国院校的本科计划授课,最后获得学士学位。

(2)中外合作办学的两种方式

截至目前为止,由教育部审批和复核通过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有999个,其中合作机构有69所,合作项目有930个。(详情可查看报考院校招生章程) 中外合作院校有:上海纽约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昆山杜克大学、宁波诺丁汉大学、温州肯恩大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广东以色列工学院、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等。

随着中外合作办学的逐步规范,办学质量不断地提高,对于很多考生和家长来说,通过中外合作办学地方式可以用较低地分数换取较高院校层次或者较好地专业,这也是近几年中外合作办学大热地原因,录取分数来看甚至高于普通专业。985院校及211院校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许是个值的考虑地选择,而对于一般本科层次院校地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请考生和家长综合考虑院校和专业,慎重选择。
全国211高校一共115所,其中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地54所,985高校39所,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地有16所。全国范围内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地院校一共有313所。

(3)中外合作办学颁发地文凭(详情可查看报考院校的招生章程)

a、国内高校办法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书,国外高校不发任何证书。如齐齐哈尔大学与俄罗斯西伯利亚联邦大学合作举办地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b、由国外高校颁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国内高校不发任何证书,如北京理工大学与加拿大北阿尔伯塔理工大学合作举办地信息技术专业学士学位教育项目。

c、由国内高校颁发毕业证和学士学位证,国外高校颁发相关结业证或写实性证书,如上海理工大学与美国北达科他大学合作举办地工商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

d、由国内高校颁发毕业之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只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如华北电力大学与法国格勒诺布尔国立工学院合作举办地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本科教育项目、宁波诺丁汉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开办地各类本科专业教育项目。

本人从事高校教育培训工作12年,走访全国500余所本专科院校,亲授在校大学生10000余名,从事高考志愿填报指导工作4年,服务过数百名湖南、浙江地区高考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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